幫工程司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幫工程司的職務類別是一般人員, 薪等是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起始日是1150306, 迄止日是1150313,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作描述是(一)辦理本處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No | 171 |
| 部門代碼 | 379110700G |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 工作編號 | 91321 |
| 更新時間 | 1150313 |
| 電話 | (空) |
| 薪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job_Kind_Name | 土木工程 |
| 職務名稱 | 幫工程司 |
| 職務類別 | 一般人員 |
| 數量 | 1 |
| org_type_Name | (空) |
| 起始日 | 1150306 |
| 迄止日 | 1150313 |
| 雇用規則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
| 工作描述 | (一)辦理本處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
| 官方規則 | 是 |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 聯絡資訊 | (一)現職人員請於115年3月13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5年3月13日(含當日)前,由下擇一方式應徵: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一)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於該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最後在職派令(2)最後銓審函(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近五年獎懲令(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郵寄至本處人事室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電傳至bb7705@gov.taipei,寄出後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是否已收到資料,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面試80分以上即具有正備取資格,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資格不符或面談成績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蔡小姐02-27208889轉8167。 |
| File_Path | (空) |
| 備註 | (空) |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6-03-14 |
No171 |
部門代碼379110700G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工作編號91321 |
更新時間1150313 |
電話(空) |
薪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job_Kind_Name土木工程 |
職務名稱幫工程司 |
職務類別一般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50306 |
迄止日1150313 |
雇用規則(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
工作描述(一)辦理本處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
官方規則是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一)現職人員請於115年3月13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5年3月13日(含當日)前,由下擇一方式應徵: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一)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於該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最後在職派令(2)最後銓審函(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近五年獎懲令(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郵寄至本處人事室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電傳至bb7705@gov.taipei,寄出後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是否已收到資料,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面試80分以上即具有正備取資格,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資格不符或面談成績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蔡小姐02-27208889轉8167。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6-03-14 |
幫工程司地圖 [ 導航 ]
幫工程司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