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郡役所
- 文資局古蹟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個案名稱東石郡役所的級別名稱是縣(市)定古蹟, 所屬主管機關是嘉義縣政府, 指定登錄理由是東石郡役所建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其設立乃因大正9年(西元1920年)之官制改正而來,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東石郡役所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整體建築氣勢雄偉,格局方正,為一座設計良好的郡級行政官廳。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
案件編號 | 20140121000002 |
個案名稱 | 東石郡役所 |
級別代碼 | 1.1.3 |
級別名稱 |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 1:code : A6name : 衙署 |
歷史沿革 | 1920年(大正九年)置州所建置的「郡役所」,是五州二廳時期的第二層級地方組織,整個地方基層為:「郡、市、街、庄」是日本統治臺灣最重要的基礎,再加上保甲壯丁團體,再配合外圍的青年團、婦人會等組織,有效控制著整個社會。東石郡役所,其設立乃因1920年(大正九年)之官制改正而來,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前身為「樸子腳支廳」。 而郡役所這個新的組織,此時還是遵行「警政與行政合一」的傳統。 東石郡役所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制」,故內部設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課」與辦理地方行政的「庶務課」,空間規劃上除具備行政辦公事務和集會外,還設有留置場、訊問室等。 |
評定基準 |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指定登錄理由 | 東石郡役所建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其設立乃因大正9年(西元1920年)之官制改正而來,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東石郡役所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整體建築氣勢雄偉,格局方正,為一座設計良好的郡級行政官廳。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制」,故內部設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課」與辦理地方行政的「庶務課」,空間規劃上除具備行政辦公事務和集會外,還設有留置場、訊問室等。因本建築保留原有郡役所之型制及空間,且為本縣內唯一郡役所建築,極具建築技術與美學價值,經本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決議,因本郡役所具歷史文化價值及具稀少性,因此指定為縣定古蹟。 |
法令依據 | 1、第14條。 2、「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3、4條。 |
所屬主管機關 | 嘉義縣政府 |
現況地址 | 1:itemNo : 1cityName : 嘉義縣 distName : 朴子市 address : 和里光復路33號 |
經度 | 120.246365 |
緯度 | 23.465189 |
主管機關名稱 | 嘉義縣政府 |
主管機關單位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52450451-eae9-48dd-abc4-c18b8c6d084f/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52450451-eae9-48dd-abc4-c18b8c6d084f/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jpgname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 |
所有權屬 | 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嘉義縣政府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20140121000002 |
外觀特徵 | 「東石郡役所」為現在的現在的朴子警分局,座西南朝東北方向,外觀仍然維持相當程度的初建樣貌,若不增加其他建物和附屬建築,整體寬度為38m、深度為38.9m,全區可分為兩大部分,可分為四周環繞呈合院「ㄇ」字型的磚造建築,與中庭日式獨棟建築兩大部份。另外,左翼一樓建築屋面上還有一高 1.8m、面寬3.8m 的太子樓;磚造主體部分正面中央明間,突出的高聳牌樓與門廊,左右共3開間所形成,共兩層樓,一層樓高的左右兩翼並向外並向後延伸呈ㄇ字型,就外觀看正面是傳統三段式組合,為台基、牆身(門窗)與屋頂三部份作法。主體正面牆為厚實的清水紅磚,牆上為細長方窗;屋頂則以日本黑瓦為用材;牌樓內面的圓拱下方為兩支白色方柱,為縱向裝飾元素,柱面作內凹方形線腳,柱頭飾有忍冬草圖像,以分隔成三樘長窗。拱圈以紅磚砌築,圈頂中央有簡單幾何線條,白色拱心石,拱心石下方為中華民國警徽(據說原為日本警徽)。西式柱頭上還刻有單向突出的花草飾,圓拱中央「拱心石」為一大長條裝飾。二樓左右及後立面牆頂,飾有磁磚環繞的水平帶,磁磚尺寸為 23× 10 × 1.5(cm)採上下雙排,長向垂直排列,環繞過二樓左右,直至後面。 |
室內特徵 | 東石郡役所面寬與進深約 53 × 54m。正面去除一側之不對稱翼,主體格局為 35m 面寬,深度上到達後側距離為 39m。主要可分為以下空間 : (一)入口及派出所、(二)辦公空間、(三)值勤人員使用空間、(四)各組使用空間、(五)二樓大型集會空間。 前棟建築兩側為一層、中央為兩層,蓋瓦磚木造。內部立面的牆面高為4.8m,構材為西洋紅磚以英式砌法構成,在外觀上將洗石子裝飾劃分上下段牆面,中間則為清水磚形式表現。東石郡役所太子樓兩側內牆為編竹夾泥牆外牆為雨淋板。 |
使用情形 | 現為朴子警分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空) |
現狀 | 目前為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使用,就現況看,郡役所建築因屋面破損產生漏水而破壞建築結構。在現今因辦公使用架設許多電子設備,在未妥善規劃電氣加裝設備下配置略顯凌亂,造成觀瞻障礙和導致電氣走火等安全問題,至於木屋架雖有蟲蟻侵蝕但還不致有結構影響。但外觀仍然維持相當程度的初建樣貌。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05-3628123*310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府文資字第0950106132號 公告日期 : 2006-07-27 00:00:00.0 note : 登錄為歷史建築 2:classification : 廢止/撤銷公告文號 : 府授文資字第1030004068號 公告日期 : 2014-01-21 00:00:00.0 note : 廢止歷史建築 3: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府授文資字1030003905號 公告日期 : 2014-01-21 15:10:43.0 |
landlotList | 1:itemNo : 1cityName : 嘉義縣 distName : 朴子市 landNo : 平和段 landSerialNo : 135-2 landownership : (空) 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non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5-27/d563e0f4-9f52-4602-abfa-7a7ca834dc3e/東石郡役所「縣定古蹟公告」-2014.01.21.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10-03/6fbafbce-8da9-4968-af74-a2f983a27081/歷史建築公告-東石郡役所.pdf3: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10-03/b12ea9f5-a3f4-45d8-ae99-020145e11694/廢止歷史建築公告-東石郡役所.pdf |
地籍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2-05-27/c03b00e6-2056-4c04-838b-61f4d3884404/東石郡役所「地籍圖」2013.12.16.jpg |
repImgId | 165786 |
案件編號20140121000002 |
個案名稱東石郡役所 |
級別代碼1.1.3 |
級別名稱縣(市)定古蹟 |
種類1:code : A6name : 衙署 |
歷史沿革1920年(大正九年)置州所建置的「郡役所」,是五州二廳時期的第二層級地方組織,整個地方基層為:「郡、市、街、庄」是日本統治臺灣最重要的基礎,再加上保甲壯丁團體,再配合外圍的青年團、婦人會等組織,有效控制著整個社會。東石郡役所,其設立乃因1920年(大正九年)之官制改正而來,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前身為「樸子腳支廳」。 而郡役所這個新的組織,此時還是遵行「警政與行政合一」的傳統。 東石郡役所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制」,故內部設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課」與辦理地方行政的「庶務課」,空間規劃上除具備行政辦公事務和集會外,還設有留置場、訊問室等。 |
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指定登錄理由東石郡役所建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其設立乃因大正9年(西元1920年)之官制改正而來,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東石郡役所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整體建築氣勢雄偉,格局方正,為一座設計良好的郡級行政官廳。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制」,故內部設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課」與辦理地方行政的「庶務課」,空間規劃上除具備行政辦公事務和集會外,還設有留置場、訊問室等。因本建築保留原有郡役所之型制及空間,且為本縣內唯一郡役所建築,極具建築技術與美學價值,經本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決議,因本郡役所具歷史文化價值及具稀少性,因此指定為縣定古蹟。 |
法令依據1、第14條。 2、「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3、4條。 |
所屬主管機關嘉義縣政府 |
現況地址1:itemNo : 1cityName : 嘉義縣 distName : 朴子市 address : 和里光復路33號 |
經度120.246365 |
緯度23.465189 |
主管機關名稱嘉義縣政府 |
主管機關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代表圖像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52450451-eae9-48dd-abc4-c18b8c6d084f/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52450451-eae9-48dd-abc4-c18b8c6d084f/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jpgname東石郡役所「代表圖片」_2022.05.27 |
所有權屬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嘉義縣政府 |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20140121000002 |
外觀特徵「東石郡役所」為現在的現在的朴子警分局,座西南朝東北方向,外觀仍然維持相當程度的初建樣貌,若不增加其他建物和附屬建築,整體寬度為38m、深度為38.9m,全區可分為兩大部分,可分為四周環繞呈合院「ㄇ」字型的磚造建築,與中庭日式獨棟建築兩大部份。另外,左翼一樓建築屋面上還有一高 1.8m、面寬3.8m 的太子樓;磚造主體部分正面中央明間,突出的高聳牌樓與門廊,左右共3開間所形成,共兩層樓,一層樓高的左右兩翼並向外並向後延伸呈ㄇ字型,就外觀看正面是傳統三段式組合,為台基、牆身(門窗)與屋頂三部份作法。主體正面牆為厚實的清水紅磚,牆上為細長方窗;屋頂則以日本黑瓦為用材;牌樓內面的圓拱下方為兩支白色方柱,為縱向裝飾元素,柱面作內凹方形線腳,柱頭飾有忍冬草圖像,以分隔成三樘長窗。拱圈以紅磚砌築,圈頂中央有簡單幾何線條,白色拱心石,拱心石下方為中華民國警徽(據說原為日本警徽)。西式柱頭上還刻有單向突出的花草飾,圓拱中央「拱心石」為一大長條裝飾。二樓左右及後立面牆頂,飾有磁磚環繞的水平帶,磁磚尺寸為 23× 10 × 1.5(cm)採上下雙排,長向垂直排列,環繞過二樓左右,直至後面。 |
室內特徵東石郡役所面寬與進深約 53 × 54m。正面去除一側之不對稱翼,主體格局為 35m 面寬,深度上到達後側距離為 39m。主要可分為以下空間 : (一)入口及派出所、(二)辦公空間、(三)值勤人員使用空間、(四)各組使用空間、(五)二樓大型集會空間。 前棟建築兩側為一層、中央為兩層,蓋瓦磚木造。內部立面的牆面高為4.8m,構材為西洋紅磚以英式砌法構成,在外觀上將洗石子裝飾劃分上下段牆面,中間則為清水磚形式表現。東石郡役所太子樓兩側內牆為編竹夾泥牆外牆為雨淋板。 |
使用情形現為朴子警分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空) |
現狀目前為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使用,就現況看,郡役所建築因屋面破損產生漏水而破壞建築結構。在現今因辦公使用架設許多電子設備,在未妥善規劃電氣加裝設備下配置略顯凌亂,造成觀瞻障礙和導致電氣走火等安全問題,至於木屋架雖有蟲蟻侵蝕但還不致有結構影響。但外觀仍然維持相當程度的初建樣貌。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5-3628123*310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府文資字第0950106132號 公告日期 : 2006-07-27 00:00:00.0 note : 登錄為歷史建築 2:classification : 廢止/撤銷公告文號 : 府授文資字第1030004068號 公告日期 : 2014-01-21 00:00:00.0 note : 廢止歷史建築 3: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府授文資字1030003905號 公告日期 : 2014-01-21 15:10:43.0 |
landlotList1:itemNo : 1cityName : 嘉義縣 distName : 朴子市 landNo : 平和段 landSerialNo : 135-2 landownership : (空) 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non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5-27/d563e0f4-9f52-4602-abfa-7a7ca834dc3e/東石郡役所「縣定古蹟公告」-2014.01.21.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10-03/6fbafbce-8da9-4968-af74-a2f983a27081/歷史建築公告-東石郡役所.pdf3: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10-03/b12ea9f5-a3f4-45d8-ae99-020145e11694/廢止歷史建築公告-東石郡役所.pdf |
地籍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2-05-27/c03b00e6-2056-4c04-838b-61f4d3884404/東石郡役所「地籍圖」2013.12.16.jpg |
repImgId165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