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_消費者Q&A清單

提供本局針對一般消費者常見商品疑義之各類Q&A

提供: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 最近同步時間日期: 2024-09-21 04: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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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_消費者Q&A資料集清單中總共有 43 筆資料,以下是 1 - 20  [第 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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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若事故係因消費者安裝錯誤或使用問題所導致,標檢局是否強制業者採取矯正措施? | 回答: 說明: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報驗義務人完整提供矯正措施顯有困難者,得於通報時檢附證明文件並敘明理由而替代之。實務上,即使事故原因確屬消費者安裝錯誤或使用問題所導致,報驗義...

38810

問題: 有無因安規之新、舊標準差異而導致事故發生?比例多少? | 回答: 說明:目前尚未發現有因新、舊標準差異而導致事故發生之案例;惟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9點規定,本局第二組或第三組審查調查資料時,若發現針對是否辦理資訊揭露、實施矯正措施及應續辦事項,...

38809

問題: 通路商若非商品事故案件之報驗義務人,在接獲消費者反應發生商品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通路商除向品牌業者反應外,亦得透過本局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進行自願通報。

38808

問題: 冷氣機須經安裝才能使用,若該類商品在經銷商販售前失竊、或其有組裝或改裝情形,何人負事故通報責任? | 回答: 說明:仍應由報驗義務人負事故通報責任;惟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商品之產製者、輸出入者、委託產製或委託輸出入者不明或無法追查時,以銷售者為報驗義務人;另同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有組裝或修...

38807

問題: 標檢局對於商品之使用壽限,有無規定?超過保固期或使用壽限之應施檢驗商品,能否免除通報義務? | 回答: 說明:對於商品之使用壽限,商檢法或消保法目前尚無規定;惟符合「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2條所規定要件者,不論是否逾保固期或使用壽限,皆須進行事故通報。

38806

問題: 商品事故通報後,需多久時間才能處理完畢? | 回答: 說明:事故通報案件之處理時間,應視案件之複雜程度而定。但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5點規定,本局第六組或轄區分局應於接獲通報14個工作日內派員赴消費者及報驗義務人處所辦理訪查;逾九十個...

38805

問題: 標檢局在商品事故調查時,能否主動與相關業者溝通及確認? | 回答: 說明:本局進行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3條規定,報驗義務人應於獲知應通報之商品事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局通報商品事故相關資料,包括事故情形說明、事故原因初步判斷及擬訂採取之矯正措施等資...

38803

問題: 商品事故通報案件,標檢局是否皆須進行資訊揭露? | 回答: 說明:商品事故通報案件經本局調查及審查後,並非每件皆須進行資訊揭露;本局會依個案情形,決定是否辦理資訊揭露。

38802

問題: 若產製者發現其產製之商品存有瑕疵,並已在市場上銷售,但尚無事故發生,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另依同法第...

38801

問題: 如何查知事故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商品? | 回答: 說明:可至本局網頁之「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index.jsp 查詢事故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品目。

38800

問題: 某應施檢驗商品在國內、外皆有銷售,若因商品瑕疵而在國外進行自願召回,但國內無事故發生,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若該商品在國內未曾發生事故,報驗義務人無強制通報商品事故的義務;但基於保護國內消費者權益,準用本局「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12點關於資訊揭露之規定,故報驗義務人仍應填寫商品回...

38799

問題: 通路商是否負商品事故通報義務? | 回答: 說明:通路商應否負商品事故通報義務,須視其是否符合商品檢驗法第8條及「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2條所規定要件,亦即依事故商品類別(應施檢驗或非應施檢驗商品)、事故類型及是否為報驗義務人等要件來...

38798

問題: 若輸入之商品為水貨(真品平行輸入),何人為報驗義務人? | 回答: 說明: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規定,商品在國外產製時,商品之輸入者為報驗義務人。但商品委託他人輸入,並以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委託者名義,於國內銷售時,該委託者為報驗義務人。

38797

問題: 商品回收與召回有何差異? | 回答: 說明:所謂「商品回收」係指將事故商品由市場(如通路、賣場)上收回,以進行檢修或為其他必要的矯正措施;而「商品召回」係指將事故商品由消費者手中收回,以進行檢修或為其他必要的矯正措施。

22587

問題: 國家量測標準與外國量測標準比對有何效益? | 回答: 可確定彼此標準間之差值,因而促進各國間量測標準達到一致,使與各國之經貿交流更快速便捷,並可藉以評定我國量測能力。

22586

問題: 我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由何機關主管?由何單位代為辦理? | 回答: 我國目前有3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並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行政院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及中華電信公司電信研究所代為辦理。

22585

問題: 為什麼需要維持國家最高量測標準? | 回答: 維持國家最高量測標準並提供適當服務,可確保國內工、商業、學術機構、科技單位或政府機關等所使用之量測標準儀器的量測結果趨於國際一致性或相容性,達到交易公平、公正及技術發展評量之正確性。

22584

問題: 校正與測試有什麼區別? | 回答: 校正是一種比較過程,將一未知之量測系統的量測參數準確值,藉已知且更準確量測值之量測系統,得以確定或修正,並因此可追溯至上一級的量測標準系統。測試則是藉一已知準確值之量測系統,用以檢測產品之品質、功能是...

22583

問題: 同一廠牌不同結構的度量衡器是否需要分別申請型式認證? | 回答: 同一廠牌而具有不同結構之度量衡器,應編列不同之型號,分別申請型式認證。

22582

問題: 經型式認證的度量衡器是否仍須逐一檢定? | 回答: 經型式認證之度量衡器仍須逐一檢定,以確保度量衡器出廠及上市後的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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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若事故係因消費者安裝錯誤或使用問題所導致,標檢局是否強制業者採取矯正措施? | 回答: 說明: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報驗義務人完整提供矯正措施顯有困難者,得於通報時檢附證明文件並敘明理由而替代之。實務上,即使事故原因確屬消費者安裝錯誤或使用問題所導致,報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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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無因安規之新、舊標準差異而導致事故發生?比例多少? | 回答: 說明:目前尚未發現有因新、舊標準差異而導致事故發生之案例;惟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9點規定,本局第二組或第三組審查調查資料時,若發現針對是否辦理資訊揭露、實施矯正措施及應續辦事項,...

38809

問題: 通路商若非商品事故案件之報驗義務人,在接獲消費者反應發生商品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通路商除向品牌業者反應外,亦得透過本局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進行自願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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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冷氣機須經安裝才能使用,若該類商品在經銷商販售前失竊、或其有組裝或改裝情形,何人負事故通報責任? | 回答: 說明:仍應由報驗義務人負事故通報責任;惟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商品之產製者、輸出入者、委託產製或委託輸出入者不明或無法追查時,以銷售者為報驗義務人;另同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有組裝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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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標檢局對於商品之使用壽限,有無規定?超過保固期或使用壽限之應施檢驗商品,能否免除通報義務? | 回答: 說明:對於商品之使用壽限,商檢法或消保法目前尚無規定;惟符合「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2條所規定要件者,不論是否逾保固期或使用壽限,皆須進行事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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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商品事故通報後,需多久時間才能處理完畢? | 回答: 說明:事故通報案件之處理時間,應視案件之複雜程度而定。但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5點規定,本局第六組或轄區分局應於接獲通報14個工作日內派員赴消費者及報驗義務人處所辦理訪查;逾九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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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標檢局在商品事故調查時,能否主動與相關業者溝通及確認? | 回答: 說明:本局進行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3條規定,報驗義務人應於獲知應通報之商品事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局通報商品事故相關資料,包括事故情形說明、事故原因初步判斷及擬訂採取之矯正措施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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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商品事故通報案件,標檢局是否皆須進行資訊揭露? | 回答: 說明:商品事故通報案件經本局調查及審查後,並非每件皆須進行資訊揭露;本局會依個案情形,決定是否辦理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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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若產製者發現其產製之商品存有瑕疵,並已在市場上銷售,但尚無事故發生,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另依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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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如何查知事故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商品? | 回答: 說明:可至本局網頁之「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index.jsp 查詢事故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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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某應施檢驗商品在國內、外皆有銷售,若因商品瑕疵而在國外進行自願召回,但國內無事故發生,應如何處理? | 回答: 說明:若該商品在國內未曾發生事故,報驗義務人無強制通報商品事故的義務;但基於保護國內消費者權益,準用本局「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12點關於資訊揭露之規定,故報驗義務人仍應填寫商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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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通路商是否負商品事故通報義務? | 回答: 說明:通路商應否負商品事故通報義務,須視其是否符合商品檢驗法第8條及「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第2條所規定要件,亦即依事故商品類別(應施檢驗或非應施檢驗商品)、事故類型及是否為報驗義務人等要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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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若輸入之商品為水貨(真品平行輸入),何人為報驗義務人? | 回答: 說明: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規定,商品在國外產製時,商品之輸入者為報驗義務人。但商品委託他人輸入,並以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委託者名義,於國內銷售時,該委託者為報驗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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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商品回收與召回有何差異? | 回答: 說明:所謂「商品回收」係指將事故商品由市場(如通路、賣場)上收回,以進行檢修或為其他必要的矯正措施;而「商品召回」係指將事故商品由消費者手中收回,以進行檢修或為其他必要的矯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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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國家量測標準與外國量測標準比對有何效益? | 回答: 可確定彼此標準間之差值,因而促進各國間量測標準達到一致,使與各國之經貿交流更快速便捷,並可藉以評定我國量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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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由何機關主管?由何單位代為辦理? | 回答: 我國目前有3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並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行政院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及中華電信公司電信研究所代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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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什麼需要維持國家最高量測標準? | 回答: 維持國家最高量測標準並提供適當服務,可確保國內工、商業、學術機構、科技單位或政府機關等所使用之量測標準儀器的量測結果趨於國際一致性或相容性,達到交易公平、公正及技術發展評量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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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校正與測試有什麼區別? | 回答: 校正是一種比較過程,將一未知之量測系統的量測參數準確值,藉已知且更準確量測值之量測系統,得以確定或修正,並因此可追溯至上一級的量測標準系統。測試則是藉一已知準確值之量測系統,用以檢測產品之品質、功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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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同一廠牌不同結構的度量衡器是否需要分別申請型式認證? | 回答: 同一廠牌而具有不同結構之度量衡器,應編列不同之型號,分別申請型式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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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型式認證的度量衡器是否仍須逐一檢定? | 回答: 經型式認證之度量衡器仍須逐一檢定,以確保度量衡器出廠及上市後的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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