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合同廳舍
- 文資局古蹟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個案名稱原臺南合同廳舍的級別名稱是直轄市定古蹟, 所屬主管機關是臺南市政府, 指定登錄理由是建於1938年,具30年代主要建物風貌,中央高塔瞭望台,在本市消防史上有特別意義,為目前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據時期消防設施。.
案件編號 | 19980626000002 |
個案名稱 | 原臺南合同廳舍 |
級別代碼 | 1.1.2 |
級別名稱 |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 1:code : A99name : 其他設施 other : 公共建築 |
歷史沿革 | 原臺南合同廳舍的建造是由兩個時期構成。第1個時期在日昭和5年(西元1930年)5月建造完成的臺南市御大典紀念塔,即所謂的臺南市「消防組詰所」的6層塔樓建築,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第2個時期為日昭和13年(西元1938年)4月完成的合同廳舍,是保留望火樓,將左右擴建及增高樓層而成的三樓建築。臺南合同廳舍的完成,在某些程度上具有時代性的意義,原因是當時的日本已為籌劃太平洋戰爭而作準備,一但戰事爆發,位於大東亞共榮圈的臺灣,將成為受創的重點,為加強防衛力量,及時控制災情,乃有擴編消防體制,廣招消防人員的措施。西元1945年二戰後,消防組由警察接收,臺南市警察局保安課指揮監督,並改名為「臺南市警察消防隊」。後來,因為大多數的日本消防人員多已遣送回國,警民協會理事長侯全成便招募已遣散之日治時期義勇消防隊員,於民國37年(西元1948年)創立義勇消防隊,為二戰後,臺南的第一支消防隊。民國41年(西元1952年)6月,義勇消防隊改組為民防總隊義消大隊。次年,撤銷民防總隊義消大隊,縮編為義勇消防隊。民國57年(西元1968年),義消改編為5個區隊。次年成立臺灣省消防協會臺南分會。民國87年(西元1998年),經臺南市政府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古蹟名稱「原臺南合同廳舍」。 |
評定基準 |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3: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指定登錄理由 | 建於1938年,具30年代主要建物風貌,中央高塔瞭望台,在本市消防史上有特別意義,為目前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據時期消防設施。 |
法令依據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
所屬主管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現況地址 | 1:itemNo : 1cityName : 臺南市 distName : 中西區 address : 中正路二之一號 |
經度 | 120.20435617099 |
緯度 | 22.992514149673 |
主管機關名稱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單位 | 有形文化資產組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300/photo/pic001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300/photo/pic001.jpgnameic001 |
所有權屬 | 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中華民國、台南市 2: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中華民國、台南市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980626000002 |
外觀特徵 | 第1期「消防組詰所」的建築,由較寬的一層平面及方形的6層望火樓組成。以方形平面向上微微收殺,至頂層4邊伸出工作平臺;稍退入平臺邊緣的四周,以鐵質欄杆圍繞,防止不慎摔落。平臺中央的頂層,室內較下層收縮許多,為守望者執事的空間,其屋頂有略為突出的挑檐,在一個角落上掛著火事發生時用以敲擊的警鐘(日文稱為半鐘)。塔身四邊中央有3分之1寬作成略為退凹的直立牆面,正面開兩樘直立長窗及最頂上一樘圓拱窗,側面則用盲窗。窗台以外的牆面,由一樓至頂樓均用橫向寬溝紋,使建物外觀呈現如石砌的厚實感。由於這是日治昭和時期所建的官廳,不會用赤煉瓦,可以想見用「國防色」貼面煉瓦的可能性極高。至於第2期「消防組」的建築,為日昭和13年(西元1938年)完成的臺南合同廳舍,則是利用望火樓現有框架的條件下,做水平和立體的修正與擴增而成。在外觀上,以女兒牆及各層窗檯嵌邊的水平飾帶與稍微突出的立體望火樓相呼應,並以寬大的木窗及外包的望火樓牆體造成繁簡對比的現代感。尤其全館的轉角正面,不僅有柱墩形的美術柱,還具備了精雕細琢的雨庇及嵌邊、約略脫離古典柱式的門柱,強調主要入口的象徵意味十分濃厚。 |
室內特徵 | 原臺南合同廳舍的建築是由消防組詰所、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及臺南州警察會館等3個部分構成,由於辦公機能各不相同,各有其入口,在空間上也相互獨立。望火樓及其右側空間為消防組詰所,包括可供雲梯車出入的車庫,以及其後的庫房,其中以車庫為全建築中空間最大最高者,就昔日的設計而言約可停6部消防用自動車。望火樓左側的轉折空間為錦町派出所,以其居於轉折之地而有眼觀四方的寬廣面闊及轉角入口的特質,其室內空間亦為開闊之廣間。派出所左側為佔地最廣、面積最大的警察會館,由於經常有多數人出入,所以門口退凹,並設踏階五步,前立雙柱,成為檐廊式的入口空間。2樓平面是以環圍六角形中庭四周的走道為主,由3座樓梯相互連通,做為垂直交通的聯繫動線。三樓以榻榻米構成的居室為主,大部分作為宿舍使用。空間機能以望火樓為分界各自獨立。1、2、3樓的整體平面空間,佈局自由而無上下接續之必然性,是其主要特色。近年來,在不同單位的各種需求及使用下,隔間大量變更,幾乎完全脫離原有形式與功能。 |
使用情形 | 警察局及消防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磚牆裂縫、磚牆風化、磚牆白華、飾帶脫落、白灰粉刷脫落 |
現狀 | 「原臺南合同廳舍」在二戰後曾為消防總部的重要據點,曾為臺南市消防局中正分隊、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臺南市警察局少年隊及臺南市警察局女警隊聯合辦公的所在。2019年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後,臺南市消防局中正分隊仍持續在此服務,並將一部份空間規劃作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 |
網站名稱 | 消防史料館官網 |
網址 | https://dper.tncfd.gov.tw/index.ph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06)2213597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87南市民文字第20283號 公告日期 : 1998-06-26 00:00:00.0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03-29/38d6e55b-d67e-491b-9054-810e8b696cc4/065原台南合同廳舍公告.pdf |
地籍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1-10-26/1b6867cb-7540-4505-a956-cc2da9668d18/原臺南合同廳舍.jpg |
repImgId | 1064 |
案件編號19980626000002 |
個案名稱原臺南合同廳舍 |
級別代碼1.1.2 |
級別名稱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1:code : A99name : 其他設施 other : 公共建築 |
歷史沿革原臺南合同廳舍的建造是由兩個時期構成。第1個時期在日昭和5年(西元1930年)5月建造完成的臺南市御大典紀念塔,即所謂的臺南市「消防組詰所」的6層塔樓建築,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第2個時期為日昭和13年(西元1938年)4月完成的合同廳舍,是保留望火樓,將左右擴建及增高樓層而成的三樓建築。臺南合同廳舍的完成,在某些程度上具有時代性的意義,原因是當時的日本已為籌劃太平洋戰爭而作準備,一但戰事爆發,位於大東亞共榮圈的臺灣,將成為受創的重點,為加強防衛力量,及時控制災情,乃有擴編消防體制,廣招消防人員的措施。西元1945年二戰後,消防組由警察接收,臺南市警察局保安課指揮監督,並改名為「臺南市警察消防隊」。後來,因為大多數的日本消防人員多已遣送回國,警民協會理事長侯全成便招募已遣散之日治時期義勇消防隊員,於民國37年(西元1948年)創立義勇消防隊,為二戰後,臺南的第一支消防隊。民國41年(西元1952年)6月,義勇消防隊改組為民防總隊義消大隊。次年,撤銷民防總隊義消大隊,縮編為義勇消防隊。民國57年(西元1968年),義消改編為5個區隊。次年成立臺灣省消防協會臺南分會。民國87年(西元1998年),經臺南市政府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古蹟名稱「原臺南合同廳舍」。 |
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3: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指定登錄理由建於1938年,具30年代主要建物風貌,中央高塔瞭望台,在本市消防史上有特別意義,為目前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據時期消防設施。 |
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
所屬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 |
現況地址1:itemNo : 1cityName : 臺南市 distName : 中西區 address : 中正路二之一號 |
經度120.20435617099 |
緯度22.992514149673 |
主管機關名稱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單位有形文化資產組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臺南市安平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代表圖像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300/photo/pic001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300/photo/pic001.jpgnameic001 |
所有權屬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中華民國、台南市 2: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ownerName : 中華民國、台南市 |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980626000002 |
外觀特徵第1期「消防組詰所」的建築,由較寬的一層平面及方形的6層望火樓組成。以方形平面向上微微收殺,至頂層4邊伸出工作平臺;稍退入平臺邊緣的四周,以鐵質欄杆圍繞,防止不慎摔落。平臺中央的頂層,室內較下層收縮許多,為守望者執事的空間,其屋頂有略為突出的挑檐,在一個角落上掛著火事發生時用以敲擊的警鐘(日文稱為半鐘)。塔身四邊中央有3分之1寬作成略為退凹的直立牆面,正面開兩樘直立長窗及最頂上一樘圓拱窗,側面則用盲窗。窗台以外的牆面,由一樓至頂樓均用橫向寬溝紋,使建物外觀呈現如石砌的厚實感。由於這是日治昭和時期所建的官廳,不會用赤煉瓦,可以想見用「國防色」貼面煉瓦的可能性極高。至於第2期「消防組」的建築,為日昭和13年(西元1938年)完成的臺南合同廳舍,則是利用望火樓現有框架的條件下,做水平和立體的修正與擴增而成。在外觀上,以女兒牆及各層窗檯嵌邊的水平飾帶與稍微突出的立體望火樓相呼應,並以寬大的木窗及外包的望火樓牆體造成繁簡對比的現代感。尤其全館的轉角正面,不僅有柱墩形的美術柱,還具備了精雕細琢的雨庇及嵌邊、約略脫離古典柱式的門柱,強調主要入口的象徵意味十分濃厚。 |
室內特徵原臺南合同廳舍的建築是由消防組詰所、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及臺南州警察會館等3個部分構成,由於辦公機能各不相同,各有其入口,在空間上也相互獨立。望火樓及其右側空間為消防組詰所,包括可供雲梯車出入的車庫,以及其後的庫房,其中以車庫為全建築中空間最大最高者,就昔日的設計而言約可停6部消防用自動車。望火樓左側的轉折空間為錦町派出所,以其居於轉折之地而有眼觀四方的寬廣面闊及轉角入口的特質,其室內空間亦為開闊之廣間。派出所左側為佔地最廣、面積最大的警察會館,由於經常有多數人出入,所以門口退凹,並設踏階五步,前立雙柱,成為檐廊式的入口空間。2樓平面是以環圍六角形中庭四周的走道為主,由3座樓梯相互連通,做為垂直交通的聯繫動線。三樓以榻榻米構成的居室為主,大部分作為宿舍使用。空間機能以望火樓為分界各自獨立。1、2、3樓的整體平面空間,佈局自由而無上下接續之必然性,是其主要特色。近年來,在不同單位的各種需求及使用下,隔間大量變更,幾乎完全脫離原有形式與功能。 |
使用情形警察局及消防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磚牆裂縫、磚牆風化、磚牆白華、飾帶脫落、白灰粉刷脫落 |
現狀「原臺南合同廳舍」在二戰後曾為消防總部的重要據點,曾為臺南市消防局中正分隊、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臺南市警察局少年隊及臺南市警察局女警隊聯合辦公的所在。2019年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後,臺南市消防局中正分隊仍持續在此服務,並將一部份空間規劃作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 |
網站名稱消防史料館官網 |
網址https://dper.tncfd.gov.tw/index.ph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6)2213597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公告文號 : 87南市民文字第20283號 公告日期 : 1998-06-26 00:00:00.0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03-29/38d6e55b-d67e-491b-9054-810e8b696cc4/065原台南合同廳舍公告.pdf |
地籍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1-10-26/1b6867cb-7540-4505-a956-cc2da9668d18/原臺南合同廳舍.jpg |
repImgId1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