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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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實得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是12535824, 核准日期是19841206.

統一編號12535824
公司名稱實得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19841206
同步更新日期2024-01-05

統一編號

12535824

公司名稱

實得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19841206

同步更新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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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得 於 文資局歷史建築 - 1

案件編號20080923000001
個案名稱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種類1::
code: : A3
name: : 宅第
歷史沿革(一)李英宅位於臺北市大稻埕邊緣,南京東路與延平北路交叉口旁,始建於日治時期(西元1910年以前),但是到了太平洋戰爭末期,因為日人在隔鄰街屋上設置防空高射炮,陣地周圍須清出防火巷,因此,李宅遭到強制拆除的命運,殊為可惜。這棟建築現仍有照片留下,可看出當年的恢宏。 (二)日治時期李家所經營的太和堂藥房,為臺北市三大西藥商之一,李家也有多人赴日就讀醫藥,顯見門庭之旺。以往在附近的南京西路上還設有一間倉庫,用以囤積貨品,放置日本進口的原物料,並在此分裝成小包裝到市面上出售,惜此建築已不存在。李家也不只經營西藥買賣,也兼販售醫療器材,當時許多剛開業的醫生缺乏資金,李英先生都會很大方的提供幫助,可見其樂於助人的個性。 (三)李宅遭拆除之後未久,戰爭即結束,真可謂無妄之災。之後旋即重建(西元1947年),因此李宅建築的特殊性,乃是屬於戰後初期復原時所建造者,在臺灣近代建築的階段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光復初始,百廢待舉,並不是有錢就可以買到所需要的建築資材,只能一次一點的,慢慢將建材購買收集完整,才將整棟三層樓,前後兩進的住宅重新建造起來。據說當時附近三層樓高的建築不多,從李宅的樓頂,還可以看到大稻埕的河堤。 (四)據屋主指出,室內裝修比建築稍晚,仍是分階段建造出來的。李英先生平日就很注重建築物的維護,除了日常打掃之外,每年經常性的維修房屋,或粉刷牆壁,或整修門窗。鄰人以為李家有哪裡破損,實則不然。當時匠師對於窗戶的整修相當講究,窗櫺是由許多小木條組合而成,經過使用之後難免會有脫開的現象,匠師會使用補土將縫隙補好,再重新粉刷油漆。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專家學者
評定基準1:: :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2:: :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3:: : 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4:: : 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指定登錄理由1、本宅之隔局較為罕見,施工考究,室內家具亦 保存完整,可佐證當年之生活情調。 2、屋主為日治及戰後時期臺北地區之重要藥商,見證西方醫藥在台灣之發展及普及情形。 3、匠師經調查研究清楚,為戰後(1947)臺灣工匠仍繼承日治時期傳統之見證。
法令依據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評定基準
所屬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
所在地理區域1::
itemNo: : 1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address: : 延平北路1段149號
2::
itemNo: : 2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address: : 延平北路1段151號
經度121.5118929
緯度25.0535945
主管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管機關單位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代表圖像ext: : jpeg
transform:
c: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2fed93fa-46c2-46f6-83d8-e5a68de5da0e/代表圖像_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_20220712_c.jpeg
original: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2fed93fa-46c2-46f6-83d8-e5a68de5da0e/代表圖像_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_20220712.jpeg
name: : 代表圖像_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_20220712
所有權屬1::
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
ownerName: : 私O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historicalBuilding/20080923000001
外觀特徵1、李宅的平面格局為面寬兩開間,兩進一過水式的街屋。正面與背面外觀看起來是兩開間街屋,但在室內則打通為一戶,這樣的格局在傳統街屋中經常可見。李宅單開間面寬為6米,正面總寬度13米,背立面總寬度12米,總進深26.3米。建築基地為不規則梯字形,因此平面也隨之形成不規則狀。 2、一樓室內由於改建過多次,除第二進車庫部份之外,幾已看不出原貌,二、三樓的平面格局相仿,第一進深度為13.7米,設三根圓柱,第二進深度為6.1米,設一根圓柱。前後進深度相差很大,但這樣的格局也可見於迪化街的街屋中,這應該是受限於基地尺寸所做的權衡調整。 3、一樓第一進早期經營自家藥局,中庭設假山、水池,為養魚、養蘭的場所,第二進一邊作車庫,另一邊則作養蘭之處。之後一樓第一進全部出租,亦作為店鋪使用,目前眼鏡行仍在營業,另一邊則分割為三個小店面做銀樓生意,但早已歇業,鐵門深鎖,銀樓內部裝潢至今仍存在。一樓第二進靠近法祖公廟一側的房間,曾經出租給相命館營業,號稱「小洞天」,在當時使用廣播打廣告,因此相當有名氣,目前也已經歇業,作為車庫使用。二樓第一進的空間很寬廣,以木質輕隔間分隔成主臥室以及客廳。這個客廳是往年主人宴客,舉行舞會的地方,至今仍維持原樣。 4、從空間組織上看,客廳、餐廳、臥室等主要空間位於第一進、第二進中,廚房、廁所、傭人房等服務空間則位於兩側過水廊中。
室內特徵(一)廳堂、通道(含樓梯)、服務空間、廊廳: 1、客廳:位於第一進二樓的客廳是李宅非常重要的空間,從建築落成開設藥房起,客廳就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以往會讓重要的客人從一樓側面樓梯上來,直接進到客廳。客廳還分成一大一小兩個廳,中間用屏風隔開。大廳放置兩組沙發,小廳放置一組沙發,視人數多寡使用不同的廳。客廳的另外一個用途,就是在晚上舉辦舞會,這時候將沙發往牆邊移動,中間就成了舞池。舞會是相當正式的,每位來賓都必須穿著正式服裝,跳舞時播放古典音樂。現在從客廳的裝潢與傢俱、燈具,仍能看出當時舉辦舞會的特殊情調 2、會客室及餐廳:李宅在第二進三樓開設公司,將中央樓梯取消,改建成靠牆的側面樓梯,從一樓上到二樓的樓梯間旁,就成為會客室。這裡目前放置一組沙發以及一組六人桌椅,其中沙發是從第一進客廳旁的小會客室搬來的。六人桌椅則是較晚設置。會客室旁邊就是李家人平日用餐的餐廳。以前每逢公司尾牙或者喜宴,都是在這層樓宴客。 3、主臥室:主臥室位於第一進二樓,就在大客廳旁邊,其面積相當大,裡頭用家具隔成兩個空間,即臥室與書房,臥室放置兩組床,以及一組大沙發,書房則放置梳妝台、書桌、櫥櫃等。以往在客廳舉辦舞會的時候,主臥室就成為諸位來賓更衣的地方,而主人也等到舞會結束之後,才能就寢。主臥室外有一個小廳,這是比較私密的空間,配合著中央樓梯連接三樓臥室,另外也可通往客廳、廚房、天井等,使這個小廳成為家人的重要聚會空間。 4、娛樂室(辦公室):娛樂室位於三樓第二進,李宅初建時在此放置乒乓球桌,可以打球娛樂,後來大約民國五十年左右族人在此開設航運公司,改為辦公室使用,過幾年後航運公司搬走,又開設建設公司,其辦公室裝潢至今仍保存下來。室內有一道鋁隔間,天花板、地板皆有增設,改動較多。 5、神明廳:神明廳位於第一進三樓前方,也就是前廊的部份,呈南北向長 方形的祭祀空間。從老照片看,神龕以前是擺放在北側的窗戶前面,西側也是窗戶,南側牆壁上設有壁櫃,這個壁櫃以前是專門擺放祭祀用品的,東側則是總長十二公尺的室內隔間,其中靠近神龕的一面隔間,是依照傳統神龕面的樣式製作,唯門窗改成西洋式樣。推測原本這個隔間是要用來作神龕的,但是不知為何又將神龕轉向,以致於這個隔間變成了神龕旁的裝飾面。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雖然李宅是蓋成洋樓式樣,但是碰到祭祀祖先與神明的傳統神龕,仍然依照傳統樣式製作,這也是日據時期民宅中常見到的。 6、客房與傭人房:客房與傭人房分別位於二、三樓的過水廊內,平面位置與面積都相同,尺寸為2.8米乘2.5米,面積並不大。房間內除了走道之外,就是一個高架木板床,上鋪設榻榻米。床的頂端還設置大型的置物櫃,充分利用空間。由於李英夫人相當勤儉,打掃、燒飯、洗衣,都是自己來,因此李宅以往並沒有聘請專職的傭人,只在有需要的時候找來,這時候傭人房就可以派上用場,而客房就提供當時來拜訪的親戚住宿。傭人房在李宅平面的位置是相當有趣的。首先,傭人房位於第一進側面樓梯旁,這樣是有利於傭人上下樓做事的,其次,傭人房與廁所有門相通,因此傭人上廁所可以不讓主人見到,傭人房另外還有門通往天井,這樣也是有利於工作的。因此小小的一個傭人房,居然設有三個出入門,這顯然是為了因應複雜的使用功能所設計的,也就是說,李宅中對於主人與傭人的生活動線是經過慎重考慮,特意將其分開,這點從第一進客廳中設有兩座樓梯,以及兩側過水廊都設有廁所,都可以看出使用上的區別。 7、廚房:李宅二樓與三樓過水廊內,各有一個廚房,平常僅使用二樓廚房,到了年節期間,才會使用到三樓的廚房。因此三樓廚房設有一個大灶,可用以蒸年糕,大灶頂端設有煙囪管通往頂樓,可惜這個大灶以及煙囪管目前已經拆除不見。在大灶遺跡旁邊還設有一個堆放木炭的凹槽,至今仍然存在。二樓廚房則已經改裝,不存原貌。 8、廁所及浴室:廁所位於每一層樓的過水廊上,而且兩邊都有,所以總共應有六間(一樓北側過水廊無法進入確認)。早期是用蹲式,後來改為坐式。目前一樓廁所內仍維持原有的蹲式馬桶。在三樓廚房旁邊,還有兩間廁所,一間放坐式馬桶,另一間放置小便斗,廁所尺寸為0.45米乘1.35米,十分狹小。廁所及浴室的牆頂都開有小孔,以利通風。浴室也設置在過水廊上,一樓一間,一樓浴室目前已改建為房間,二、三樓仍保存,以往的浴室都是用木桶,但現在都已經不存,目前二樓浴室內所見的浴缸是後來增設的。 (二)立面造型: 1、李英宅的立面造型,屬於街屋的標準作法,即一開間中做兩柱,開三個窗戶,二、三樓立面都用此法,唯窗戶的寬度較寬,整體比例顯得中規中矩,和一般街屋瘦高的比例不同。外牆採用灰色洗石子,牆面做水準分割線,僅有裝飾在正立面二、三樓中央的三個西洋勳章紋樣,是比較精細的裝飾,這應該是水泥翻模的作品,表面做灰色與咖啡色的洗石子。建築頂端作淺出簷及女兒牆,這也是一般街屋的標準作法。和大稻埕許多街屋比較起來,李宅的立面較為簡單樸實,可貴的是整個正立面目前仍保存良好,建築外牆材料以及窗戶也都維持原樣。 2、建築側面全長26.4米,以柱列分割為七開間,每個開間都開窗戶,外牆為灰色洗石子,除了三樓頂端出簷之外,在一樓頂端也做淺出簷,造型簡潔,目前整體仍維持原樣,背立面的立面分割、開口方式與正立面相同,但窗戶較窄。外牆在早年整修時貼上了小口馬賽克磁磚。 (三)天井: 1、一樓天井設有樓梯可直接上二樓。李宅一樓天井尺寸,由於增建嚴重無法確實得知,由二樓尺寸來看,應在5米乘6米左右,二、三樓部分由於天井四周設走道,因此尺寸縮小為4米乘2.8米。 2、在空間上,天井由一樓一直上到三層樓,形成一種高聳而小巧的半室外空間,這在一般街屋中比較少見。以往天井上方未設頂棚,因此雨水會直接落入一樓水池,目前則加裝透明頂棚。 3、李英除了養魚、養蘭之外,也喜歡養鳥,天井就是他掛鳥籠的地方,據說當年由於養的數量非常多,因此鳥叫聲充斥整個天井,讓來訪的客人留下深刻印象。除了養鳥之外,天井也是李家曬衣服的地方。 (四)屋頂: 李宅的屋頂同時採用了兩種形式,即第一進的兩坡頂以及第二進的平屋頂。日據時期同時採用這兩種屋頂形式者,如彰化和美默園,可視為自斜屋頂過渡到平屋頂的一種過渡形式。平屋頂部份自中央隆起甚高,所以整個洩水坡度相當明顯。 (五)門窗: 1、李宅的門窗數量相當多,目前統計門的種類有十一種,窗 種類有五種,李宅一樓的使用機能與二、三樓不同,因此門窗的作法與數量也差異很大,可惜因為做商業用途而改建嚴重,留存的舊物已經不多了。正面與側面以往都是做店面使用,據說正面的店面與背面車庫門使用的是一種木製可拆式立面,這樣的構件在目前的側立面還可以見到,日後可做為復原的參考。 2、李宅最大的門就是一樓車庫通往天井的門,共有四扇,總寬2.4米,現仍保存良好。另外,目前車庫旁使用的側門,也就是李家人自己使用的出入口,是隨著樓梯改建時增設的,原本沒有。 3、李宅二、三樓的三面外牆都開窗。正面與側面外牆的開窗面積相當大,因此窗戶採用左右推拉式,這與一般街屋不同,背立面因為寬度縮減,窗戶較小,改採上下推拉式。室內窗戶皆集中在天井周圍,也都採用上下推拉窗的形式,這部份的窗戶數量較少,作工較仔細。 4、李宅二、三樓的門有單開與雙開兩種作法。雙開門用於比較重要的空間,如客廳、會客室等前後通往天井的門,這種雙開門作法就比較講究,門的上部開氣窗,門側面有金屬製的鎖,可以將單扇門固定在門框上。這些五金目前都保存良好,還可以正常活動。另外神明廳的隔間也可見到雙開門。 5、房屋內部的門窗,作工都很講究,幾乎都採用線角板作門框,連廚房、廁所的門都是這樣作,顏色也多經過特別塗刷的,呈現深咖啡色,表面再上透明漆,閃閃光亮,特別是在第一二進與天井相連部份的門窗,保存特別好,廁所有些門窗塗上白色油漆,應該不是原貌。臨街面的窗作法就比較簡單,外表也僅塗上白色油漆。不過這些窗戶頂端都裝設窗簾盒,是比較少見的。 6、李宅的門窗的形式在近代建築中很常見,但是在線角細節上處理比較細緻,另外一點,就是用門窗作為廳堂的裝飾,這在二樓客廳、會客室、三樓梯廳都可以見到,是門窗運用上相當可貴的實例。 (六)樓梯: 1、李宅的室內有一大特色,就是樓梯很多,從一樓到二樓有原本有四座樓梯,第一進一座,天井一座,第二進兩座,後來第二進中央樓梯拆除封死,目前地板仍可看出當初開口的位置。二樓到三樓有三座樓梯,第一進兩座,第二進一座,三樓到四樓,則是前後進各一座,第一進樓梯通往頂樓屋架層,第二進樓梯通往頂樓陽台。 2、據說李英夫人認為木製樓梯對於小孩上下較安全,因此目前所見,李宅內二、三樓的樓梯幾乎全部是木材製作,手法相當精細,第二進一樓至二樓、三樓的兩座靠牆樓梯據說原本也是木造,但後來改為鋼筋水泥構造,一樓天井內的樓梯由於是在戶外,所以當然也是採用鋼筋混凝土。 3、第一進二樓的大客廳內,就設置了兩座樓梯,為什麼需要作這樣的配置,目前仍無法從訪問中得到答案,但是從靠牆的樓梯就設置在傭人房旁邊,可以推測當初這座樓梯是設計讓傭人使用的。走中央樓梯上到三樓,則可通往前廰及各房間,李家人則使用中央樓梯,如此便將主從動線分開,不致互相影響。 4、木造樓梯作工講究,柱、欄、扶手、階梯等都作出線腳,階梯上覆銅製止滑條。在第一進二樓的樓梯開口,還有蓋板,必要時可以將樓梯口封閉,這種作法在大稻埕的街屋中也可以見到,應是當時相當普遍的作法,這些蓋板目前仍然保存良好。 5、一樓天井內也設了一個水泥構造樓梯,通往二樓。以往一樓藥局開店時,中午常常是走這個樓梯上二樓餐廳吃飯,但是在天井頂端還沒有設置遮雨棚的時候,下雨就不能用這個樓梯。 6、第二進目前所見到的二、三樓樓梯都是水泥構造,這些都是較晚期改建的,起先一樓通往二樓的樓梯是設在中央,後來加以封閉改開在靠牆的側面,原本中央的樓梯開口目前仍可見到痕跡。而自三樓到頂樓仍然保存原有的木造樓梯。 (七)窺孔: 在李宅二樓,沿著延平北路一側所設置的廊廰地板上,開有兩個小洞,並用木塞來開關。從小洞往下看,可以看到騎樓,這個罕見的機關是用來窺看來拜訪的人,確認安全之後才開門是誰。目前兩個窺孔有一個已經阻塞,另外一個仍然可以開關。小孔內還裝設鐵條,可謂防衛嚴密。另外,從三樓廊廳也有一個相同的窺孔可以看到二樓,但是和二樓窺孔的位置是錯開的。 (八)車庫: 李宅一樓第二進面積不大,單間尺寸約為5.6米見方,早期一邊作為車庫使用,一邊養蘭花,後來養蘭花的一邊租出去作為相命館。目前車庫這邊仍維持原貌。光復初期李家有台三輪車,也就是類似人力黃包車,一次可以坐三個人,車子就放在這個車庫裡頭。後來因為李英在北投有房產租賃給住台美軍將領,將領回美之後就將其名下的賓士車轉讓給李英,這種車款在當時市場上是買不到的,只能靠這種特殊管道獲得,因此擁有這樣一台車可以說是相當拉風,這台車當時也就停在目前這個車庫內。可惜目前兩台車都已不知去向,只剩下空蕩蕩的車庫。當時踩黃包車的師傅就住在一樓車庫旁的房間內,這個房間目前已經變成倉庫。而請來開賓士車的司機則是每天上下班。 (九)閣樓倉庫: 目前李宅內所見到的專用倉庫不多,最大的一個是在第一進樓頂的閣樓。裡頭由山牆隔成兩間,山牆中間開門,因此兩間是通的。每間的中央都有一組巨大的屋架,目前所見的屋架是十幾年前跟台鐵買來的舊料拼湊而成,為Kingpost結構,主樑中央使用螺栓續接,作工頗粗糙。和一般日據時期台灣近代建築不同的是,以往的天花板是懸吊在屋架之下的,不能承重,但是李宅的三樓天花板也就是閣樓的地板,這些地板靠著混凝土大樑以及一根根的小樑來結合,成為可以踩踏的樓板。 (十)室內隔間: 李宅的室內隔間不多,都集中在第一進二樓、三樓,且都是輕質木隔間。其中三樓神明廳以及梯廳隔間的製作風格頗類似日據時期的門窗作法,相當漂亮。而神明廳另外一邊的隔間,是採用傳統神龕的分割方式,作工也相當細緻。在第二進二、三樓,由於是做公司使用,因此採用簡單的鋁製隔間。 (十一)鋪面與天花板: 1、鋪面: (1)李宅的鋪面作法相當簡單,以灰色磨石子為主,又依照不同的空間性質,而採用不同的圖案及顏色,以第一進二樓鋪面來說,採用茶色磨石子方格,以斜紋方式製作。而配合柱位與樑位投影到的地面,以及牆邊、樓梯周圍作紅色線腳收邊。到了西側走廊的部份,則改作紅色六角形磨石子(三樓神明廳鋪面亦同)。而第一進三樓和二樓鋪面作法相同。在傳統建築中,紅色六角形磚是用在重要的廳堂,這樣的概念也延續到李宅的鋪面處理上。此外,部分門檻也使用紅色磨石子處理。 (2)而在過水廊的部份,天井走廊一樣做茶色磨石子,但沒有任何紋樣,三樓廚房地面也是相同作法,這些應該都是李宅最原始的鋪面。二樓廁所鋪上了小口磁磚,應該是晚期增鋪的。 (3)第二進樓梯間由於經過改裝,所以從地面到樓梯本身,都是採用紅、黃、綠三種顏色的磨石子處理,其中地板用紅色,樓梯踏階中央用黃色,收邊則用綠色,這也是當早期相當常見的磨石子配色。 2、天花板: 由於李宅大多數天花板都是採用RC樓板,因此作法簡單,僅在邊緣做灰泥線腳,天花板中央懸吊燈具處也同樣作灰泥線腳。只有第一進三樓的天花板是採用木料,周圍收邊線板也用木料,不過由於三樓上面還有閣樓,閣樓內有木質屋架,或許是出於這種木屋架配合木造天花板的習慣,這種作法在日據時期的近代建築非常普遍。但是較特別的是,天花板不是靠木屋架來懸吊,而是靠橫跨整個第一進的三根水泥樑,以及前後承重牆來支撐天花板。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承載力較佳,因此天花板上方還可以堆放物品,這使得閣樓成為李家最大的儲藏空間。
使用情形已整修完成,再利用計畫中。整修前為:(一)一樓:一樓建物第一進部份原作商店(大千眼鏡、老合盈芳、正富山、誼意寶銀樓),目前使用現況為閒置,第二進部份為車庫、倉庫及小洞天算命使用。 (二)二樓:本建物二樓部份為住家使用,包括客廳、餐廳、主臥室、廁所、廚房等空間使用。 (三)三樓:本建物三樓部份為住家使用,包括神明廳、辦公室、臥室、廁所等空間。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保存範圍:全棟保存
現狀(空)
是否開放(空)
是否收費(空)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2)2720-8889
公告1::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北市文化二字第09730204300號
公告日期: : 2008-09-23 00:00:00.0
note: : 登錄歷史建築
2::
classification: : 變更/修正
公告文號: : 北市文化二字第09830186800號
公告日期: : 2009-10-02 00:00:00.0
note: : 修正定著土地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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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多媒體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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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5-22/572c3945-64c6-4b7d-b3f9-ac87862331a6/98年公告.pdf
地籍資料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b7854ced-dda5-49f0-90f5-acabdee599f5/B045 台北市 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歷建)04.JPG
2::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562099eb-c4b5-4cfe-9f7d-8a6ed5112212/downloadfil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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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20080923000001
個案名稱: 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種類: 1::
code: : A3
name: : 宅第
歷史沿革: (一)李英宅位於臺北市大稻埕邊緣,南京東路與延平北路交叉口旁,始建於日治時期(西元1910年以前),但是到了太平洋戰爭末期,因為日人在隔鄰街屋上設置防空高射炮,陣地周圍須清出防火巷,因此,李宅遭到強制拆除的命運,殊為可惜。這棟建築現仍有照片留下,可看出當年的恢宏。 (二)日治時期李家所經營的太和堂藥房,為臺北市三大西藥商之一,李家也有多人赴日就讀醫藥,顯見門庭之旺。以往在附近的南京西路上還設有一間倉庫,用以囤積貨品,放置日本進口的原物料,並在此分裝成小包裝到市面上出售,惜此建築已不存在。李家也不只經營西藥買賣,也兼販售醫療器材,當時許多剛開業的醫生缺乏資金,李英先生都會很大方的提供幫助,可見其樂於助人的個性。 (三)李宅遭拆除之後未久,戰爭即結束,真可謂無妄之災。之後旋即重建(西元1947年),因此李宅建築的特殊性,乃是屬於戰後初期復原時所建造者,在臺灣近代建築的階段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光復初始,百廢待舉,並不是有錢就可以買到所需要的建築資材,只能一次一點的,慢慢將建材購買收集完整,才將整棟三層樓,前後兩進的住宅重新建造起來。據說當時附近三層樓高的建築不多,從李宅的樓頂,還可以看到大稻埕的河堤。 (四)據屋主指出,室內裝修比建築稍晚,仍是分階段建造出來的。李英先生平日就很注重建築物的維護,除了日常打掃之外,每年經常性的維修房屋,或粉刷牆壁,或整修門窗。鄰人以為李家有哪裡破損,實則不然。當時匠師對於窗戶的整修相當講究,窗櫺是由許多小木條組合而成,經過使用之後難免會有脫開的現象,匠師會使用補土將縫隙補好,再重新粉刷油漆。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專家學者
評定基準: 1:: :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2:: :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3:: : 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4:: : 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指定登錄理由: 1、本宅之隔局較為罕見,施工考究,室內家具亦 保存完整,可佐證當年之生活情調。 2、屋主為日治及戰後時期臺北地區之重要藥商,見證西方醫藥在台灣之發展及普及情形。 3、匠師經調查研究清楚,為戰後(1947)臺灣工匠仍繼承日治時期傳統之見證。
法令依據: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評定基準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所在地理區域: 1::
itemNo: : 1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address: : 延平北路1段149號
2::
itemNo: : 2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address: : 延平北路1段151號
經度: 121.5118929
緯度: 25.0535945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代表圖像: ext: : 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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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屬: 1::
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
ownerName: : 私O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historicalBuilding/20080923000001
外觀特徵: 1、李宅的平面格局為面寬兩開間,兩進一過水式的街屋。正面與背面外觀看起來是兩開間街屋,但在室內則打通為一戶,這樣的格局在傳統街屋中經常可見。李宅單開間面寬為6米,正面總寬度13米,背立面總寬度12米,總進深26.3米。建築基地為不規則梯字形,因此平面也隨之形成不規則狀。 2、一樓室內由於改建過多次,除第二進車庫部份之外,幾已看不出原貌,二、三樓的平面格局相仿,第一進深度為13.7米,設三根圓柱,第二進深度為6.1米,設一根圓柱。前後進深度相差很大,但這樣的格局也可見於迪化街的街屋中,這應該是受限於基地尺寸所做的權衡調整。 3、一樓第一進早期經營自家藥局,中庭設假山、水池,為養魚、養蘭的場所,第二進一邊作車庫,另一邊則作養蘭之處。之後一樓第一進全部出租,亦作為店鋪使用,目前眼鏡行仍在營業,另一邊則分割為三個小店面做銀樓生意,但早已歇業,鐵門深鎖,銀樓內部裝潢至今仍存在。一樓第二進靠近法祖公廟一側的房間,曾經出租給相命館營業,號稱「小洞天」,在當時使用廣播打廣告,因此相當有名氣,目前也已經歇業,作為車庫使用。二樓第一進的空間很寬廣,以木質輕隔間分隔成主臥室以及客廳。這個客廳是往年主人宴客,舉行舞會的地方,至今仍維持原樣。 4、從空間組織上看,客廳、餐廳、臥室等主要空間位於第一進、第二進中,廚房、廁所、傭人房等服務空間則位於兩側過水廊中。
室內特徵: (一)廳堂、通道(含樓梯)、服務空間、廊廳: 1、客廳:位於第一進二樓的客廳是李宅非常重要的空間,從建築落成開設藥房起,客廳就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以往會讓重要的客人從一樓側面樓梯上來,直接進到客廳。客廳還分成一大一小兩個廳,中間用屏風隔開。大廳放置兩組沙發,小廳放置一組沙發,視人數多寡使用不同的廳。客廳的另外一個用途,就是在晚上舉辦舞會,這時候將沙發往牆邊移動,中間就成了舞池。舞會是相當正式的,每位來賓都必須穿著正式服裝,跳舞時播放古典音樂。現在從客廳的裝潢與傢俱、燈具,仍能看出當時舉辦舞會的特殊情調 2、會客室及餐廳:李宅在第二進三樓開設公司,將中央樓梯取消,改建成靠牆的側面樓梯,從一樓上到二樓的樓梯間旁,就成為會客室。這裡目前放置一組沙發以及一組六人桌椅,其中沙發是從第一進客廳旁的小會客室搬來的。六人桌椅則是較晚設置。會客室旁邊就是李家人平日用餐的餐廳。以前每逢公司尾牙或者喜宴,都是在這層樓宴客。 3、主臥室:主臥室位於第一進二樓,就在大客廳旁邊,其面積相當大,裡頭用家具隔成兩個空間,即臥室與書房,臥室放置兩組床,以及一組大沙發,書房則放置梳妝台、書桌、櫥櫃等。以往在客廳舉辦舞會的時候,主臥室就成為諸位來賓更衣的地方,而主人也等到舞會結束之後,才能就寢。主臥室外有一個小廳,這是比較私密的空間,配合著中央樓梯連接三樓臥室,另外也可通往客廳、廚房、天井等,使這個小廳成為家人的重要聚會空間。 4、娛樂室(辦公室):娛樂室位於三樓第二進,李宅初建時在此放置乒乓球桌,可以打球娛樂,後來大約民國五十年左右族人在此開設航運公司,改為辦公室使用,過幾年後航運公司搬走,又開設建設公司,其辦公室裝潢至今仍保存下來。室內有一道鋁隔間,天花板、地板皆有增設,改動較多。 5、神明廳:神明廳位於第一進三樓前方,也就是前廊的部份,呈南北向長 方形的祭祀空間。從老照片看,神龕以前是擺放在北側的窗戶前面,西側也是窗戶,南側牆壁上設有壁櫃,這個壁櫃以前是專門擺放祭祀用品的,東側則是總長十二公尺的室內隔間,其中靠近神龕的一面隔間,是依照傳統神龕面的樣式製作,唯門窗改成西洋式樣。推測原本這個隔間是要用來作神龕的,但是不知為何又將神龕轉向,以致於這個隔間變成了神龕旁的裝飾面。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雖然李宅是蓋成洋樓式樣,但是碰到祭祀祖先與神明的傳統神龕,仍然依照傳統樣式製作,這也是日據時期民宅中常見到的。 6、客房與傭人房:客房與傭人房分別位於二、三樓的過水廊內,平面位置與面積都相同,尺寸為2.8米乘2.5米,面積並不大。房間內除了走道之外,就是一個高架木板床,上鋪設榻榻米。床的頂端還設置大型的置物櫃,充分利用空間。由於李英夫人相當勤儉,打掃、燒飯、洗衣,都是自己來,因此李宅以往並沒有聘請專職的傭人,只在有需要的時候找來,這時候傭人房就可以派上用場,而客房就提供當時來拜訪的親戚住宿。傭人房在李宅平面的位置是相當有趣的。首先,傭人房位於第一進側面樓梯旁,這樣是有利於傭人上下樓做事的,其次,傭人房與廁所有門相通,因此傭人上廁所可以不讓主人見到,傭人房另外還有門通往天井,這樣也是有利於工作的。因此小小的一個傭人房,居然設有三個出入門,這顯然是為了因應複雜的使用功能所設計的,也就是說,李宅中對於主人與傭人的生活動線是經過慎重考慮,特意將其分開,這點從第一進客廳中設有兩座樓梯,以及兩側過水廊都設有廁所,都可以看出使用上的區別。 7、廚房:李宅二樓與三樓過水廊內,各有一個廚房,平常僅使用二樓廚房,到了年節期間,才會使用到三樓的廚房。因此三樓廚房設有一個大灶,可用以蒸年糕,大灶頂端設有煙囪管通往頂樓,可惜這個大灶以及煙囪管目前已經拆除不見。在大灶遺跡旁邊還設有一個堆放木炭的凹槽,至今仍然存在。二樓廚房則已經改裝,不存原貌。 8、廁所及浴室:廁所位於每一層樓的過水廊上,而且兩邊都有,所以總共應有六間(一樓北側過水廊無法進入確認)。早期是用蹲式,後來改為坐式。目前一樓廁所內仍維持原有的蹲式馬桶。在三樓廚房旁邊,還有兩間廁所,一間放坐式馬桶,另一間放置小便斗,廁所尺寸為0.45米乘1.35米,十分狹小。廁所及浴室的牆頂都開有小孔,以利通風。浴室也設置在過水廊上,一樓一間,一樓浴室目前已改建為房間,二、三樓仍保存,以往的浴室都是用木桶,但現在都已經不存,目前二樓浴室內所見的浴缸是後來增設的。 (二)立面造型: 1、李英宅的立面造型,屬於街屋的標準作法,即一開間中做兩柱,開三個窗戶,二、三樓立面都用此法,唯窗戶的寬度較寬,整體比例顯得中規中矩,和一般街屋瘦高的比例不同。外牆採用灰色洗石子,牆面做水準分割線,僅有裝飾在正立面二、三樓中央的三個西洋勳章紋樣,是比較精細的裝飾,這應該是水泥翻模的作品,表面做灰色與咖啡色的洗石子。建築頂端作淺出簷及女兒牆,這也是一般街屋的標準作法。和大稻埕許多街屋比較起來,李宅的立面較為簡單樸實,可貴的是整個正立面目前仍保存良好,建築外牆材料以及窗戶也都維持原樣。 2、建築側面全長26.4米,以柱列分割為七開間,每個開間都開窗戶,外牆為灰色洗石子,除了三樓頂端出簷之外,在一樓頂端也做淺出簷,造型簡潔,目前整體仍維持原樣,背立面的立面分割、開口方式與正立面相同,但窗戶較窄。外牆在早年整修時貼上了小口馬賽克磁磚。 (三)天井: 1、一樓天井設有樓梯可直接上二樓。李宅一樓天井尺寸,由於增建嚴重無法確實得知,由二樓尺寸來看,應在5米乘6米左右,二、三樓部分由於天井四周設走道,因此尺寸縮小為4米乘2.8米。 2、在空間上,天井由一樓一直上到三層樓,形成一種高聳而小巧的半室外空間,這在一般街屋中比較少見。以往天井上方未設頂棚,因此雨水會直接落入一樓水池,目前則加裝透明頂棚。 3、李英除了養魚、養蘭之外,也喜歡養鳥,天井就是他掛鳥籠的地方,據說當年由於養的數量非常多,因此鳥叫聲充斥整個天井,讓來訪的客人留下深刻印象。除了養鳥之外,天井也是李家曬衣服的地方。 (四)屋頂: 李宅的屋頂同時採用了兩種形式,即第一進的兩坡頂以及第二進的平屋頂。日據時期同時採用這兩種屋頂形式者,如彰化和美默園,可視為自斜屋頂過渡到平屋頂的一種過渡形式。平屋頂部份自中央隆起甚高,所以整個洩水坡度相當明顯。 (五)門窗: 1、李宅的門窗數量相當多,目前統計門的種類有十一種,窗 種類有五種,李宅一樓的使用機能與二、三樓不同,因此門窗的作法與數量也差異很大,可惜因為做商業用途而改建嚴重,留存的舊物已經不多了。正面與側面以往都是做店面使用,據說正面的店面與背面車庫門使用的是一種木製可拆式立面,這樣的構件在目前的側立面還可以見到,日後可做為復原的參考。 2、李宅最大的門就是一樓車庫通往天井的門,共有四扇,總寬2.4米,現仍保存良好。另外,目前車庫旁使用的側門,也就是李家人自己使用的出入口,是隨著樓梯改建時增設的,原本沒有。 3、李宅二、三樓的三面外牆都開窗。正面與側面外牆的開窗面積相當大,因此窗戶採用左右推拉式,這與一般街屋不同,背立面因為寬度縮減,窗戶較小,改採上下推拉式。室內窗戶皆集中在天井周圍,也都採用上下推拉窗的形式,這部份的窗戶數量較少,作工較仔細。 4、李宅二、三樓的門有單開與雙開兩種作法。雙開門用於比較重要的空間,如客廳、會客室等前後通往天井的門,這種雙開門作法就比較講究,門的上部開氣窗,門側面有金屬製的鎖,可以將單扇門固定在門框上。這些五金目前都保存良好,還可以正常活動。另外神明廳的隔間也可見到雙開門。 5、房屋內部的門窗,作工都很講究,幾乎都採用線角板作門框,連廚房、廁所的門都是這樣作,顏色也多經過特別塗刷的,呈現深咖啡色,表面再上透明漆,閃閃光亮,特別是在第一二進與天井相連部份的門窗,保存特別好,廁所有些門窗塗上白色油漆,應該不是原貌。臨街面的窗作法就比較簡單,外表也僅塗上白色油漆。不過這些窗戶頂端都裝設窗簾盒,是比較少見的。 6、李宅的門窗的形式在近代建築中很常見,但是在線角細節上處理比較細緻,另外一點,就是用門窗作為廳堂的裝飾,這在二樓客廳、會客室、三樓梯廳都可以見到,是門窗運用上相當可貴的實例。 (六)樓梯: 1、李宅的室內有一大特色,就是樓梯很多,從一樓到二樓有原本有四座樓梯,第一進一座,天井一座,第二進兩座,後來第二進中央樓梯拆除封死,目前地板仍可看出當初開口的位置。二樓到三樓有三座樓梯,第一進兩座,第二進一座,三樓到四樓,則是前後進各一座,第一進樓梯通往頂樓屋架層,第二進樓梯通往頂樓陽台。 2、據說李英夫人認為木製樓梯對於小孩上下較安全,因此目前所見,李宅內二、三樓的樓梯幾乎全部是木材製作,手法相當精細,第二進一樓至二樓、三樓的兩座靠牆樓梯據說原本也是木造,但後來改為鋼筋水泥構造,一樓天井內的樓梯由於是在戶外,所以當然也是採用鋼筋混凝土。 3、第一進二樓的大客廳內,就設置了兩座樓梯,為什麼需要作這樣的配置,目前仍無法從訪問中得到答案,但是從靠牆的樓梯就設置在傭人房旁邊,可以推測當初這座樓梯是設計讓傭人使用的。走中央樓梯上到三樓,則可通往前廰及各房間,李家人則使用中央樓梯,如此便將主從動線分開,不致互相影響。 4、木造樓梯作工講究,柱、欄、扶手、階梯等都作出線腳,階梯上覆銅製止滑條。在第一進二樓的樓梯開口,還有蓋板,必要時可以將樓梯口封閉,這種作法在大稻埕的街屋中也可以見到,應是當時相當普遍的作法,這些蓋板目前仍然保存良好。 5、一樓天井內也設了一個水泥構造樓梯,通往二樓。以往一樓藥局開店時,中午常常是走這個樓梯上二樓餐廳吃飯,但是在天井頂端還沒有設置遮雨棚的時候,下雨就不能用這個樓梯。 6、第二進目前所見到的二、三樓樓梯都是水泥構造,這些都是較晚期改建的,起先一樓通往二樓的樓梯是設在中央,後來加以封閉改開在靠牆的側面,原本中央的樓梯開口目前仍可見到痕跡。而自三樓到頂樓仍然保存原有的木造樓梯。 (七)窺孔: 在李宅二樓,沿著延平北路一側所設置的廊廰地板上,開有兩個小洞,並用木塞來開關。從小洞往下看,可以看到騎樓,這個罕見的機關是用來窺看來拜訪的人,確認安全之後才開門是誰。目前兩個窺孔有一個已經阻塞,另外一個仍然可以開關。小孔內還裝設鐵條,可謂防衛嚴密。另外,從三樓廊廳也有一個相同的窺孔可以看到二樓,但是和二樓窺孔的位置是錯開的。 (八)車庫: 李宅一樓第二進面積不大,單間尺寸約為5.6米見方,早期一邊作為車庫使用,一邊養蘭花,後來養蘭花的一邊租出去作為相命館。目前車庫這邊仍維持原貌。光復初期李家有台三輪車,也就是類似人力黃包車,一次可以坐三個人,車子就放在這個車庫裡頭。後來因為李英在北投有房產租賃給住台美軍將領,將領回美之後就將其名下的賓士車轉讓給李英,這種車款在當時市場上是買不到的,只能靠這種特殊管道獲得,因此擁有這樣一台車可以說是相當拉風,這台車當時也就停在目前這個車庫內。可惜目前兩台車都已不知去向,只剩下空蕩蕩的車庫。當時踩黃包車的師傅就住在一樓車庫旁的房間內,這個房間目前已經變成倉庫。而請來開賓士車的司機則是每天上下班。 (九)閣樓倉庫: 目前李宅內所見到的專用倉庫不多,最大的一個是在第一進樓頂的閣樓。裡頭由山牆隔成兩間,山牆中間開門,因此兩間是通的。每間的中央都有一組巨大的屋架,目前所見的屋架是十幾年前跟台鐵買來的舊料拼湊而成,為Kingpost結構,主樑中央使用螺栓續接,作工頗粗糙。和一般日據時期台灣近代建築不同的是,以往的天花板是懸吊在屋架之下的,不能承重,但是李宅的三樓天花板也就是閣樓的地板,這些地板靠著混凝土大樑以及一根根的小樑來結合,成為可以踩踏的樓板。 (十)室內隔間: 李宅的室內隔間不多,都集中在第一進二樓、三樓,且都是輕質木隔間。其中三樓神明廳以及梯廳隔間的製作風格頗類似日據時期的門窗作法,相當漂亮。而神明廳另外一邊的隔間,是採用傳統神龕的分割方式,作工也相當細緻。在第二進二、三樓,由於是做公司使用,因此採用簡單的鋁製隔間。 (十一)鋪面與天花板: 1、鋪面: (1)李宅的鋪面作法相當簡單,以灰色磨石子為主,又依照不同的空間性質,而採用不同的圖案及顏色,以第一進二樓鋪面來說,採用茶色磨石子方格,以斜紋方式製作。而配合柱位與樑位投影到的地面,以及牆邊、樓梯周圍作紅色線腳收邊。到了西側走廊的部份,則改作紅色六角形磨石子(三樓神明廳鋪面亦同)。而第一進三樓和二樓鋪面作法相同。在傳統建築中,紅色六角形磚是用在重要的廳堂,這樣的概念也延續到李宅的鋪面處理上。此外,部分門檻也使用紅色磨石子處理。 (2)而在過水廊的部份,天井走廊一樣做茶色磨石子,但沒有任何紋樣,三樓廚房地面也是相同作法,這些應該都是李宅最原始的鋪面。二樓廁所鋪上了小口磁磚,應該是晚期增鋪的。 (3)第二進樓梯間由於經過改裝,所以從地面到樓梯本身,都是採用紅、黃、綠三種顏色的磨石子處理,其中地板用紅色,樓梯踏階中央用黃色,收邊則用綠色,這也是當早期相當常見的磨石子配色。 2、天花板: 由於李宅大多數天花板都是採用RC樓板,因此作法簡單,僅在邊緣做灰泥線腳,天花板中央懸吊燈具處也同樣作灰泥線腳。只有第一進三樓的天花板是採用木料,周圍收邊線板也用木料,不過由於三樓上面還有閣樓,閣樓內有木質屋架,或許是出於這種木屋架配合木造天花板的習慣,這種作法在日據時期的近代建築非常普遍。但是較特別的是,天花板不是靠木屋架來懸吊,而是靠橫跨整個第一進的三根水泥樑,以及前後承重牆來支撐天花板。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承載力較佳,因此天花板上方還可以堆放物品,這使得閣樓成為李家最大的儲藏空間。
使用情形: 已整修完成,再利用計畫中。整修前為:(一)一樓:一樓建物第一進部份原作商店(大千眼鏡、老合盈芳、正富山、誼意寶銀樓),目前使用現況為閒置,第二進部份為車庫、倉庫及小洞天算命使用。 (二)二樓:本建物二樓部份為住家使用,包括客廳、餐廳、主臥室、廁所、廚房等空間使用。 (三)三樓:本建物三樓部份為住家使用,包括神明廳、辦公室、臥室、廁所等空間。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保存範圍:全棟保存
現狀: (空)
是否開放: (空)
是否收費: (空)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公告: 1::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北市文化二字第09730204300號
公告日期: : 2008-09-23 00:00:00.0
note: : 登錄歷史建築
2::
classification: : 變更/修正
公告文號: : 北市文化二字第09830186800號
公告日期: : 2009-10-02 00:00:00.0
note: : 修正定著土地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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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LandUseTypeOther: : 特定專用區(二)(供一般商業使用)
12::
itemNo: : 12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landNo: : 玉泉段一小段
landSerialNo: : 354
landownership: : 私有
cityLandUseType: : 其他使用區
cityLandUseTypeOther: : 特定專用區(二)(供一般商業使用)
公告建號: 1::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landNo: : 玉泉段一小段
itemNo: : 1
buildingSerialNo: : 730
buildingownership: : 私有
2::
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大同區
landNo: : 玉泉段一小段
itemNo: : 2
buildingSerialNo: : 2160
buildingownership: : 私有
影音多媒體圖片: 1::
mediaName: : B045 台北市 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歷建)02
url: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1939/photo/B045 台北市 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歷建)02.JPG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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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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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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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5-22/f65c9b52-2f58-4e73-a050-175429b42a8f/97年公告.pdf
2::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5-22/572c3945-64c6-4b7d-b3f9-ac87862331a6/98年公告.pdf
地籍資料: 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b7854ced-dda5-49f0-90f5-acabdee599f5/B045 台北市 延平北路1段149及151號店屋(太和堂藥房) (歷建)04.JPG
2::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sync/562099eb-c4b5-4cfe-9f7d-8a6ed5112212/downloadfil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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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得 於 文資局古蹟 - 2

案件編號19881111000010
個案名稱大埔石刻
級別代碼1.1.3
級別名稱縣(市)定古蹟
種類1::
code: : A9
name: : 碑碣
歷史沿革大埔石刻位於連江縣莒光鄉的東莒島(原稱「下沙」「東沙」)的南邊崖壁上,刻於明朝萬曆四十五年(西元1617年),曾被風沙掩埋,為人們所遺忘,直到1953年,島上國軍構築工事才意外地發現這一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文物,使得明代沈有容抗倭的史實得到進一步的見證。 大埔石刻面積約2.78平方公尺,上鑴刻41字,分七行,每字約為22公分,筆勁有力。碑文全文如下︰「萬曆彊梧,大荒落,地臘後挾日,宣州沈君有容,獲生倭六十九名於東沙之山,不傷一卒,閩人董應舉題此。」彊梧又作強圄,為丁;大荒落為臘,地臘為五月五日(天臘正月一日、道德臘七月七日、十一月一日為民歲臘、十二月八日為侯王臘);挾日是指十日,這些都是古代歲星曆法紀年月日的用法,石刻上指明的時間是「明神宗萬曆四十五年五月十五日」。由福建連江人的董應舉提字勒石,紀念的是明朝抗倭名將安徽宣城人沈有容在東沙島上生擒倭寇69人,而明軍不傷一卒的英勇事蹟,整起俘倭事件在史冊中熠熠生輝。 此一石刻是明代遺留下來的重要文物,其意義在於︰ 一、它是明末中國東南抗擊倭寇俘敵較多的戰役,具有抗倭史的研究價值。 二、它是明代抗倭名將沈有容的事蹟之一,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 三、明末名臣文人政治家董應舉的遺筆能留在東莒島上,是歷史的偶然也是必然,顯示馬祖列島在歷史上一直是具有重要地位的。石刻上的兩位歷史人物更是對明代國家、社稷安危的貢獻載諸史書也長留在邊陲小島上。 四、萬曆年間的倭寇雖不像嘉靖、隆慶年間猖獗,但仍是國家的外患和沿海人民生活的困擾。勝利的戰役確實值得勒石為記,以為士氣的鼓舞。 國軍於發現刻有文字的岩盤,研判可能為重要古蹟,清除覆蓋在岩盤上的泥土,並用鐵絲網圍住予以保護。民國五十五年,馬防部司令官雷開瑄為防止古蹟遭到雨淋日曬,在石刻上方興建一座仿古涼亭,命名為「懷古亭」,並在旁邊立碑,記載石刻的發現經過與石刻。 由於石刻所具的文化資產價值,內政部於民國77年(1988)11月11日指定為三級古蹟,又於民國97年12月11日指定為縣定古蹟。 如今,大埔石刻已然成為知名名勝,遊人登亭攬勝,遙想當年活捉倭賊之情景,以及國共失和轉進馬祖後的島嶼經營,在戰地政務防衛之餘,仍重視古蹟的維護,為後人留住重要的文化資產。
評定基準1::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指定登錄理由1.符合文資法指定條件 2.少見之碑碣,具歷史意義也見證馬祖之歷史發展 3.具有歷史保衛鄉土之情操,值得保存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
所屬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
現況地址1::
itemNo: : 1
cityName: : 連江縣
distName: : 莒光鄉
address: : 大坪村大坪段620地號
經度119.96295703711
緯度25.950197704215
主管機關名稱連江縣政府
主管機關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
代表圖像ext: : jpg
transform:
c: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1-05-18/b0e129f4-b639-42af-9827-ddf3588b25dc/03縣定古蹟-大埔石刻1_c.jpg
original: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1-05-18/b0e129f4-b639-42af-9827-ddf3588b25dc/03縣定古蹟-大埔石刻1.jpg
name: : 03縣定古蹟-大埔石刻1
所有權屬1::
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連江縣政府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881111000010
外觀特徵馬祖大埔石刻是明代遺留的重要文物,不僅有研究價值,並且有紀念價值。
室內特徵(空)
使用情形為明代所留存下來的摩崖石刻,民國55年為保護其免於風化,於其上興建涼亭。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空)
現狀保存良好。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836-22393
公告1::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
公告日期: : 1988-11-11 00:00:27.14
note: : 內政部指定三級古蹟
2::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連文推字第0970037635號
公告日期: : 2008-12-11 00:00:00.0
landlotList1::
itemNo: : 1
cityName: : 連江縣
distName: : 莒光鄉
landNo: : 大坪段
landSerialNo: : 620
landownership: : (空)
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noncityLandUseTypeOther: : (空)
影音多媒體圖片1::
mediaName: : V002 連江縣 大埔石刻 (三級)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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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ediaName: : 大埔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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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10-12/6978c28d-ecbf-443c-a1b8-6f9b622b0f7b/大埔石刻公告.pdf
地籍資料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1-05-26/864f3ada-a6d1-47bc-b512-fbde8e251887/大坪段620地籍圖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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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19881111000010
個案名稱: 大埔石刻
級別代碼: 1.1.3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種類: 1::
code: : A9
name: : 碑碣
歷史沿革: 大埔石刻位於連江縣莒光鄉的東莒島(原稱「下沙」「東沙」)的南邊崖壁上,刻於明朝萬曆四十五年(西元1617年),曾被風沙掩埋,為人們所遺忘,直到1953年,島上國軍構築工事才意外地發現這一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文物,使得明代沈有容抗倭的史實得到進一步的見證。 大埔石刻面積約2.78平方公尺,上鑴刻41字,分七行,每字約為22公分,筆勁有力。碑文全文如下︰「萬曆彊梧,大荒落,地臘後挾日,宣州沈君有容,獲生倭六十九名於東沙之山,不傷一卒,閩人董應舉題此。」彊梧又作強圄,為丁;大荒落為臘,地臘為五月五日(天臘正月一日、道德臘七月七日、十一月一日為民歲臘、十二月八日為侯王臘);挾日是指十日,這些都是古代歲星曆法紀年月日的用法,石刻上指明的時間是「明神宗萬曆四十五年五月十五日」。由福建連江人的董應舉提字勒石,紀念的是明朝抗倭名將安徽宣城人沈有容在東沙島上生擒倭寇69人,而明軍不傷一卒的英勇事蹟,整起俘倭事件在史冊中熠熠生輝。 此一石刻是明代遺留下來的重要文物,其意義在於︰ 一、它是明末中國東南抗擊倭寇俘敵較多的戰役,具有抗倭史的研究價值。 二、它是明代抗倭名將沈有容的事蹟之一,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 三、明末名臣文人政治家董應舉的遺筆能留在東莒島上,是歷史的偶然也是必然,顯示馬祖列島在歷史上一直是具有重要地位的。石刻上的兩位歷史人物更是對明代國家、社稷安危的貢獻載諸史書也長留在邊陲小島上。 四、萬曆年間的倭寇雖不像嘉靖、隆慶年間猖獗,但仍是國家的外患和沿海人民生活的困擾。勝利的戰役確實值得勒石為記,以為士氣的鼓舞。 國軍於發現刻有文字的岩盤,研判可能為重要古蹟,清除覆蓋在岩盤上的泥土,並用鐵絲網圍住予以保護。民國五十五年,馬防部司令官雷開瑄為防止古蹟遭到雨淋日曬,在石刻上方興建一座仿古涼亭,命名為「懷古亭」,並在旁邊立碑,記載石刻的發現經過與石刻。 由於石刻所具的文化資產價值,內政部於民國77年(1988)11月11日指定為三級古蹟,又於民國97年12月11日指定為縣定古蹟。 如今,大埔石刻已然成為知名名勝,遊人登亭攬勝,遙想當年活捉倭賊之情景,以及國共失和轉進馬祖後的島嶼經營,在戰地政務防衛之餘,仍重視古蹟的維護,為後人留住重要的文化資產。
評定基準: 1::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指定登錄理由: 1.符合文資法指定條件 2.少見之碑碣,具歷史意義也見證馬祖之歷史發展 3.具有歷史保衛鄉土之情操,值得保存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
所屬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
現況地址: 1::
itemNo: : 1
cityName: : 連江縣
distName: : 莒光鄉
address: : 大坪村大坪段620地號
經度: 119.96295703711
緯度: 25.950197704215
主管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主管機關單位: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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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屬: 1::
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連江縣政府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881111000010
外觀特徵: 馬祖大埔石刻是明代遺留的重要文物,不僅有研究價值,並且有紀念價值。
室內特徵: (空)
使用情形: 為明代所留存下來的摩崖石刻,民國55年為保護其免於風化,於其上興建涼亭。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空)
現狀: 保存良好。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836-22393
公告: 1::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
公告日期: : 1988-11-11 00:00:27.14
note: : 內政部指定三級古蹟
2::
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連文推字第0970037635號
公告日期: : 2008-12-11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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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1::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10-12/6978c28d-ecbf-443c-a1b8-6f9b622b0f7b/大埔石刻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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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得 於 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資料集 - 3

法條版面說明$$$$$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西番蓮
英文名稱(空)
英文學名Passiflora incarnata L., Passiflora edulis Sims, Passiflora quadrangularis L.
部位花、葉
備註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法條版面說明: $$$$$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 西番蓮
英文名稱: (空)
英文學名: Passiflora incarnata L., Passiflora edulis Sims, Passiflora quadrangularis L.
部位: 花、葉
備註: 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 實得 於 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資料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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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番石榴葉;芭樂葉
英文名稱Guava
英文學名Psidium guajava L.
部位
備註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法條版面說明: $$$$$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 番石榴葉;芭樂葉
英文名稱: Guava
英文學名: Psidium guajava L.
部位:
備註: 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 實得 於 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資料集 - 5

法條版面說明$$$$$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黑醋栗葉;黑穗醋栗葉
英文名稱Black currant leave
英文學名Ribes nigrum L.
部位
備註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法條版面說明: $$$$$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 黑醋栗葉;黑穗醋栗葉
英文名稱: Black currant leave
英文學名: Ribes nigrum L.
部位:
備註: 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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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版面說明$$$$$ 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使用前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平臺匯集歷年之原料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之常見問題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於111年6月21日將原「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改版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新增「草木本植物類(3)辛香調味料」以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等分類,供各界人士查閱參考。 2.本平臺為查詢資料庫,提供食品原料相關資料檢索,惟無法逐一羅列所有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其所列載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本署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 3.使用本平臺時,建請多加利用原料之中、英文名稱或學名等部分關鍵字進行搜尋,如有搜尋結果,請務必點選中文名稱之超連結檢視品項之詳細資料,該品項中倘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另,「部位」欄位所列之「全草」,係指「根」、「莖」、「葉」及「花」。 4.有關產品之屬性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本署藥品組評估應以藥品管理時,則應符合藥事法規定。 5.有關本平臺之「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分類,除涉及毒品、藥品或經評估不適合供為食品原料者,其餘品項因無相關資料佐證其長期食用安全性,故尚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仍有使用需求者,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0811),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辦理,俾供評估。 6.本平臺之資料內容,將不定期更新,惟仍請依最新之相關法規與函釋為準。各界自應本其個案之產品屬性、適用之管理規定,或食用安全性綜合判斷,如有具體個案涉訟或裁罰案件,當以司法確定判決或相關管理規定之判定為準。本平臺內容雖經數度校正,惟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不吝指正。
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2)可供直接食用
中文名稱葡萄桑
英文名稱Pulasa
英文學名Nephelium mutabile
部位果實
備註得供食品原料使用,惟僅限傳統供食部位及食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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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2)可供直接食用
中文名稱: 葡萄桑
英文名稱: Pulasa
英文學名: Nephelium mutabile
部位: 果實
備註: 得供食品原料使用,惟僅限傳統供食部位及食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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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山楂葉;花
英文名稱Hawthorn leaves & flower
英文學名Crataegus oxyacantha L.(Crataegus laevigata L.)Crataegus cuneata Siebold et Zuccarini, Crataegus Pinnatifida Bunge var. major N.E. Brown, Crataegus mollis Scheele, Crataegus pinnatifida Bunge, Crataegus monogyna
部位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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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 山楂葉;花
英文名稱: Hawthorn leaves & flower
英文學名: Crataegus oxyacantha L.(Crataegus laevigata L.)Crataegus cuneata Siebold et Zuccarini, Crataegus Pinnatifida Bunge var. major N.E. Brown, Crataegus mollis Scheele, Crataegus pinnatifida Bunge, Crataegus monogyna
部位: 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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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覆盆莓;樹莓;黑刺莓
英文名稱Raspberry
英文學名Rubus idaeus L.
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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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類: 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
次分類: 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中文名稱: 覆盆莓;樹莓;黑刺莓
英文名稱: Raspberry
英文學名: Rubus idaeus L.
部位:
備註: 果實得供為一般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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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負責人統一編號狀態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2段147號
賴阿必45059321核准設立

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342號1樓
孫渼茹26082202歇業 - 獨資 (核准文號: 10661132700)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2號5樓509室
12535824廢止 (106年10月26日 府產業商字 第10634035400號)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號1樓
16774206廢止 (095年12月21日 府建商字 第09571375800號)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永芳路七五之一號
23803369解散 (文號: 2008-10-28 經授中字 第0973334839號)

臺中市北區健行路三七一之八號
89786904解散 (文號: 2002-8-2 經授中字 第0913251585號)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里五福街129號1樓
廖述清99077022核准停業 - 獨資

登記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2段147號 | 負責人: 賴阿必 | 統編: 45059321 | 核准設立

登記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342號1樓 | 負責人: 孫渼茹 | 統編: 26082202 | 歇業 - 獨資 (核准文號: 10661132700)

登記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2號5樓509室 | 統編: 12535824 | 廢止 (106年10月26日 府產業商字 第10634035400號)

登記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號1樓 | 統編: 16774206 | 廢止 (095年12月21日 府建商字 第09571375800號)

登記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永芳路七五之一號 | 統編: 23803369 | 解散 (文號: 2008-10-28 經授中字 第0973334839號)

登記地址: 臺中市北區健行路三七一之八號 | 統編: 89786904 | 解散 (文號: 2002-8-2 經授中字 第0913251585號)

登記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里五福街129號1樓 | 負責人: 廖述清 | 統編: 99077022 | 核准停業 - 獨資

與實得有限公司同分類的僑外資、陸資來臺投資國內事業清冊

旗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102950 | 核准日期: 19860912

富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071 | 核准日期: 19860926

友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98 | 核准日期: 19860930

台灣田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179 | 核准日期: 19861003

台灣北陸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184 | 核准日期: 19861015

台灣佑能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31342191 | 核准日期: 19861021

台灣德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29 | 核准日期: 19861029

富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34 | 核准日期: 19861030

台灣英特威動物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396 | 核准日期: 19861030

大成不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348 | 核准日期: 19861114

大慶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82 | 核准日期: 19861115

超群西餅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70394689 | 核准日期: 19861117

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55 | 核准日期: 19861120

瑞章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451 | 核准日期: 19861124

台灣田中貴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543 | 核准日期: 19861128

旗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102950 | 核准日期: 19860912

富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071 | 核准日期: 19860926

友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98 | 核准日期: 19860930

台灣田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179 | 核准日期: 19861003

台灣北陸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184 | 核准日期: 19861015

台灣佑能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31342191 | 核准日期: 19861021

台灣德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29 | 核准日期: 19861029

富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34 | 核准日期: 19861030

台灣英特威動物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396 | 核准日期: 19861030

大成不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348 | 核准日期: 19861114

大慶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82 | 核准日期: 19861115

超群西餅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70394689 | 核准日期: 19861117

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255 | 核准日期: 19861120

瑞章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451 | 核准日期: 19861124

台灣田中貴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318543 | 核准日期: 198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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