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物質使用疾患非癌病人之疼痛照護參考手冊
- 臺灣出版新書預告書訊 @ 國家圖書館
書名疑似物質使用疾患非癌病人之疼痛照護參考手冊的作者是王志中, 邱仲慶, 王英偉, 陳綉琴, 張志誠, 高霈馨, 陳宗鷹, 簡志誠, 鄒美勇, 田雨生, 鄭紹宇, 陳貞吟, 褚錦承, 王鈺霖, 郭進榮, 林高章, 蘇慧真, 柯雅婷編輯, 出版單位是食藥署, 版次是第二版, 出版年月是112/06, 適讀對象是成人(學術), 頁數是247, ISBN是978-626-7260-36-4 (平裝, 247面, 21公分).
書名 | 疑似物質使用疾患非癌病人之疼痛照護參考手冊 |
作者 | 王志中, 邱仲慶, 王英偉, 陳綉琴, 張志誠, 高霈馨, 陳宗鷹, 簡志誠, 鄒美勇, 田雨生, 鄭紹宇, 陳貞吟, 褚錦承, 王鈺霖, 郭進榮, 林高章, 蘇慧真, 柯雅婷編輯 |
出版單位 | 食藥署 |
版次 | 第二版 |
出版年月 | 112/06 |
標題 | 藥物成癮; 藥物濫用; 疼痛醫學; 健康照護 |
0-3歲嬰幼兒圖書分齡主題詞 | (空) |
3-6歲嬰幼兒圖書分齡主題詞 | (空) |
適讀對象 | 成人(學術) |
分級註記 | 普遍級 |
類號 | 419.7 |
ISBN | 978-626-7260-36-4 (平裝, 247面, 21公分) |
開數 | 21 |
頁數 | 247 |
得獎紀錄 | (空) |
書名疑似物質使用疾患非癌病人之疼痛照護參考手冊 |
作者王志中, 邱仲慶, 王英偉, 陳綉琴, 張志誠, 高霈馨, 陳宗鷹, 簡志誠, 鄒美勇, 田雨生, 鄭紹宇, 陳貞吟, 褚錦承, 王鈺霖, 郭進榮, 林高章, 蘇慧真, 柯雅婷編輯 |
出版單位食藥署 |
版次第二版 |
出版年月112/06 |
標題藥物成癮; 藥物濫用; 疼痛醫學; 健康照護 |
0-3歲嬰幼兒圖書分齡主題詞(空) |
3-6歲嬰幼兒圖書分齡主題詞(空) |
適讀對象成人(學術) |
分級註記普遍級 |
類號419.7 |
ISBN978-626-7260-36-4 (平裝, 247面, 21公分) |
開數21 |
頁數247 |
得獎紀錄(空) |
根據識別碼 978-626-7260-36-4 平裝 247面 21公分 找到的相關資料
根據名稱 食藥署 找到的相關資料
(以下顯示 8 筆) (或要:直接搜尋所有 食藥署 ...)分類 | 食品 |
標題 |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食藥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該等網路謠傳均非事實,民眾請勿轉傳不實訊息。 二、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屬公告類別及規模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非屬公告指定規模之食品業者,亦可自願性申請登錄。 三、食品業者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於食藥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後,即可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可下載登錄證明;食品製造業者如有輸銷中國需求,即可依中國規定申請註冊。 四、食藥署自110年10月13日接獲中國通知後,即全力協助業者依中國規定辦理註冊事宜,並無傳言所稱情事。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8 11 2022 9:00AM |
分類: 食品 |
標題: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食藥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該等網路謠傳均非事實,民眾請勿轉傳不實訊息。 二、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屬公告類別及規模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非屬公告指定規模之食品業者,亦可自願性申請登錄。 三、食品業者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於食藥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後,即可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可下載登錄證明;食品製造業者如有輸銷中國需求,即可依中國規定申請註冊。 四、食藥署自110年10月13日接獲中國通知後,即全力協助業者依中國規定辦理註冊事宜,並無傳言所稱情事。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8 11 2022 9:00AM |
分類 | (空) |
標題 |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食藥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該等網路謠傳均非事實,民眾請勿轉傳不實訊息。 二、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屬公告類別及規模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非屬公告指定規模之食品業者,亦可自願性申請登錄。 三、食品業者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於食藥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後,即可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可下載登錄證明;食品製造業者如有輸銷中國需求,即可依中國規定申請註冊。 四、食藥署自110年10月13日接獲中國通知後,即全力協助業者依中國規定辦理註冊事宜,並無傳言所稱情事。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8 11 2022 9:00AM |
分類: (空) |
標題: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網路傳言「大陸禁止臺灣食品進口的原因是臺灣不發註冊證明所以不能向大陸辦理註冊而不准進口」,及「食藥署不肯發註冊證明給我們的廠商、還要金門縣長親自跑到食藥署辦理」,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食藥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該等網路謠傳均非事實,民眾請勿轉傳不實訊息。 二、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屬公告類別及規模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非屬公告指定規模之食品業者,亦可自願性申請登錄。 三、食品業者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於食藥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後,即可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可下載登錄證明;食品製造業者如有輸銷中國需求,即可依中國規定申請註冊。 四、食藥署自110年10月13日接獲中國通知後,即全力協助業者依中國規定辦理註冊事宜,並無傳言所稱情事。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8 11 2022 9:00AM |
分類 | 食品 |
標題 |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該報導是102年11月間的錯誤訊息,當時商業週刊運用未臻嚴謹之報告,即認定國內生產的牛奶有藥物代謝物殘留,引發國人消費恐慌,後續相關單位均已澄清: 1.周刊運用之乳品檢驗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要求該周刊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相關資訊,並於102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所送資料齊備性及數據品質,會議決議認為所送資料尚未齊備,以所提供之數據品質且缺少佐證之相關學理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2.食藥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檢測市售鮮乳產品及原料生乳,均符合法令規定,請國人安心飲用: (1)食藥署針對報載所刊登其中的8件產品抽樣檢驗,檢驗產品中9項塑化劑、荷爾蒙類、抗憂鬱劑、止痛劑及86項「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檢驗結果均未檢出。 (2)農委會於102年11月26公布國內13家優良農產品(CAS)驗證之乳品工廠收購酪農原料生乳之檢測結果,檢測項目包括塑化劑、止痛劑,以及6類86項動物用藥品殘留,全部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 3.周刊發表聲明: 商業周刊102年11月27日聲明表示「關於『牛奶駭人』報導……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這並非我們的初衷,對此,我們深感抱歉」。 參考資料: 1.102.11.24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商業周刊所遞交之乳品檢驗資料」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53-1.html 2.102.11.25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媒體報導牛奶疑似含禁藥乙事,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之說明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43-1.html 3.102.11.26農委會就13家CAS乳廠之原料生乳進行追加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4801 4.102.11.27《商業周刊》聲明:我們的反省與使命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focus/indep/20275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8 2 2022 10:00AM |
分類: 食品 |
標題: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該報導是102年11月間的錯誤訊息,當時商業週刊運用未臻嚴謹之報告,即認定國內生產的牛奶有藥物代謝物殘留,引發國人消費恐慌,後續相關單位均已澄清: 1.周刊運用之乳品檢驗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要求該周刊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相關資訊,並於102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所送資料齊備性及數據品質,會議決議認為所送資料尚未齊備,以所提供之數據品質且缺少佐證之相關學理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2.食藥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檢測市售鮮乳產品及原料生乳,均符合法令規定,請國人安心飲用: (1)食藥署針對報載所刊登其中的8件產品抽樣檢驗,檢驗產品中9項塑化劑、荷爾蒙類、抗憂鬱劑、止痛劑及86項「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檢驗結果均未檢出。 (2)農委會於102年11月26公布國內13家優良農產品(CAS)驗證之乳品工廠收購酪農原料生乳之檢測結果,檢測項目包括塑化劑、止痛劑,以及6類86項動物用藥品殘留,全部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 3.周刊發表聲明: 商業周刊102年11月27日聲明表示「關於『牛奶駭人』報導……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這並非我們的初衷,對此,我們深感抱歉」。 參考資料: 1.102.11.24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商業周刊所遞交之乳品檢驗資料」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53-1.html 2.102.11.25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媒體報導牛奶疑似含禁藥乙事,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之說明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43-1.html 3.102.11.26農委會就13家CAS乳廠之原料生乳進行追加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4801 4.102.11.27《商業周刊》聲明:我們的反省與使命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focus/indep/20275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8 2 2022 10:00AM |
分類 | (空) |
標題 |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該報導是102年11月間的錯誤訊息,當時商業週刊運用未臻嚴謹之報告,即認定國內生產的牛奶有藥物代謝物殘留,引發國人消費恐慌,後續相關單位均已澄清: 1.周刊運用之乳品檢驗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要求該周刊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相關資訊,並於102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所送資料齊備性及數據品質,會議決議認為所送資料尚未齊備,以所提供之數據品質且缺少佐證之相關學理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2.食藥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檢測市售鮮乳產品及原料生乳,均符合法令規定,請國人安心飲用: (1)食藥署針對報載所刊登其中的8件產品抽樣檢驗,檢驗產品中9項塑化劑、荷爾蒙類、抗憂鬱劑、止痛劑及86項「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檢驗結果均未檢出。 (2)農委會於102年11月26公布國內13家優良農產品(CAS)驗證之乳品工廠收購酪農原料生乳之檢測結果,檢測項目包括塑化劑、止痛劑,以及6類86項動物用藥品殘留,全部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 3.周刊發表聲明: 商業周刊102年11月27日聲明表示「關於『牛奶駭人』報導……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這並非我們的初衷,對此,我們深感抱歉」。 參考資料: 1.102.11.24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商業周刊所遞交之乳品檢驗資料」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53-1.html 2.102.11.25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媒體報導牛奶疑似含禁藥乙事,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之說明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43-1.html 3.102.11.26農委會就13家CAS乳廠之原料生乳進行追加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4801 4.102.11.27《商業周刊》聲明:我們的反省與使命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focus/indep/20275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8 2 2022 10:00AM |
分類: (空) |
標題: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
內容: 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 解答: 該報導是102年11月間的錯誤訊息,當時商業週刊運用未臻嚴謹之報告,即認定國內生產的牛奶有藥物代謝物殘留,引發國人消費恐慌,後續相關單位均已澄清: 1.周刊運用之乳品檢驗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要求該周刊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相關資訊,並於102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所送資料齊備性及數據品質,會議決議認為所送資料尚未齊備,以所提供之數據品質且缺少佐證之相關學理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2.食藥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檢測市售鮮乳產品及原料生乳,均符合法令規定,請國人安心飲用: (1)食藥署針對報載所刊登其中的8件產品抽樣檢驗,檢驗產品中9項塑化劑、荷爾蒙類、抗憂鬱劑、止痛劑及86項「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檢驗結果均未檢出。 (2)農委會於102年11月26公布國內13家優良農產品(CAS)驗證之乳品工廠收購酪農原料生乳之檢測結果,檢測項目包括塑化劑、止痛劑,以及6類86項動物用藥品殘留,全部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 3.周刊發表聲明: 商業周刊102年11月27日聲明表示「關於『牛奶駭人』報導……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這並非我們的初衷,對此,我們深感抱歉」。 參考資料: 1.102.11.24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商業周刊所遞交之乳品檢驗資料」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53-1.html 2.102.11.25衛生福利部新聞稿:媒體報導牛奶疑似含禁藥乙事,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之說明 https://www.mohw.gov.tw/cp-3218-22743-1.html 3.102.11.26農委會就13家CAS乳廠之原料生乳進行追加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4801 4.102.11.27《商業周刊》聲明:我們的反省與使命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focus/indep/20275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8 2 2022 10:00AM |
分類 | 食品 |
標題 | 網路流傳免洗筷有許多毒素,吃了會中毒,這是真的嗎? |
內容 | 解答: 網路、LINE流傳「免洗筷有許多毒素,吃了會中毒」的訊息,經常使用會在身體裡殘留毒素?! (1) 依據食藥署公告的「免洗筷衛生標準」,免洗筷是指以竹或木為原料經加工製成後,不再經洗滌即可供使用之筷子,為一次性使用之食品器具,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現象。此外為避免有不肖業者使用聯苯、過氧化氫來達到防腐、殺菌、漂白效果,長期暴露會刺激腸胃道,造成噁心嘔吐、腹瀉等,甚至可能造成肝功能退化,因此食藥署規定不得檢出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等成分,而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500 ppm以下。 (2) 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104年度稽查全國共172家大賣場、量販店、生鮮超市、免洗餐具批發商等,總計抽驗市售免洗筷225件檢驗二氧化硫、聯苯及過氧化氫。檢驗結果二氧化硫殘留量均與規定相符,惟4件越南進口免洗筷不合標準,1件檢出聯苯0.22 ppm,3件檢出過氧化氫,抽驗不合格率佔1.8%。衛生單位將持續落實稽查抽驗,確保免洗筷餐具的安全與品質。 (3) 食藥署提醒民眾出外飲食宜自備環保餐具,如需使用免洗筷時,應避免使用顏色太白、有異味酸味的免洗筷,並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有無破損發霉的現象,使用時勿泡在熱湯裡增加有害物質溶出風險。 參考資料: 食藥署公告資訊http://goo.gl/5SBzN0 (另開視窗)食藥署免洗筷衛生標準http://goo.gl/Tb8ufR (另開視窗)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1 18 2016 |
分類: 食品 |
標題: 網路流傳免洗筷有許多毒素,吃了會中毒,這是真的嗎? |
內容: 解答: 網路、LINE流傳「免洗筷有許多毒素,吃了會中毒」的訊息,經常使用會在身體裡殘留毒素?! (1) 依據食藥署公告的「免洗筷衛生標準」,免洗筷是指以竹或木為原料經加工製成後,不再經洗滌即可供使用之筷子,為一次性使用之食品器具,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現象。此外為避免有不肖業者使用聯苯、過氧化氫來達到防腐、殺菌、漂白效果,長期暴露會刺激腸胃道,造成噁心嘔吐、腹瀉等,甚至可能造成肝功能退化,因此食藥署規定不得檢出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等成分,而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500 ppm以下。 (2) 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104年度稽查全國共172家大賣場、量販店、生鮮超市、免洗餐具批發商等,總計抽驗市售免洗筷225件檢驗二氧化硫、聯苯及過氧化氫。檢驗結果二氧化硫殘留量均與規定相符,惟4件越南進口免洗筷不合標準,1件檢出聯苯0.22 ppm,3件檢出過氧化氫,抽驗不合格率佔1.8%。衛生單位將持續落實稽查抽驗,確保免洗筷餐具的安全與品質。 (3) 食藥署提醒民眾出外飲食宜自備環保餐具,如需使用免洗筷時,應避免使用顏色太白、有異味酸味的免洗筷,並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有無破損發霉的現象,使用時勿泡在熱湯裡增加有害物質溶出風險。 參考資料: 食藥署公告資訊http://goo.gl/5SBzN0 (另開視窗)食藥署免洗筷衛生標準http://goo.gl/Tb8ufR (另開視窗)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1 18 2016 |
分類 | (空) |
標題 | 有關媒體報導,食藥署大開後門讓美豬合法洗產地,為假訊息,請民眾避免轉傳。 |
內容 | 解答: 有關媒體報導,食藥署大開後門讓美豬合法洗產地,美國進口活體豬在臺灣宰殺後就變臺灣豬乙節,食藥署澄清,國內並沒有輸入美國活體豬直接進入屠宰場宰殺的情事,經查少量進口的活體豬是做為繁殖之種豬使用。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原產地(國)應以其屠宰地(國)為據。 食藥署重申輸入豬肉,均經跨部會機關在邊境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食藥署以民眾飲食衛生安全為優先考量,由源頭到通路嚴加把關,並且與各地方衛生局共同全力輔導業者符合法規之要求,確保食品安全,讓民眾安心且享有更多產品來源選擇。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9 25 2023 8:30AM |
分類: (空) |
標題: 有關媒體報導,食藥署大開後門讓美豬合法洗產地,為假訊息,請民眾避免轉傳。 |
內容: 解答: 有關媒體報導,食藥署大開後門讓美豬合法洗產地,美國進口活體豬在臺灣宰殺後就變臺灣豬乙節,食藥署澄清,國內並沒有輸入美國活體豬直接進入屠宰場宰殺的情事,經查少量進口的活體豬是做為繁殖之種豬使用。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原產地(國)應以其屠宰地(國)為據。 食藥署重申輸入豬肉,均經跨部會機關在邊境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食藥署以民眾飲食衛生安全為優先考量,由源頭到通路嚴加把關,並且與各地方衛生局共同全力輔導業者符合法規之要求,確保食品安全,讓民眾安心且享有更多產品來源選擇。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9 25 2023 8:30AM |
分類 | 食品 |
標題 | 有人說咖啡越陳越香,咖啡豆放久一點,泡出來的咖啡更香醇,這是真的嗎? |
內容 | 解答: 有人說咖啡越陳越香,咖啡豆放久一點,泡出來的咖啡更香醇,這是真的嗎? (1) 在玉米、大麥、小麥、燕麥等穀物及堅果、辣椒、咖啡豆都曾被發現受到赭麴毒素A污染,食物一旦被赭麴毒素汙染,就難以完全去除。長期貯放的咖啡豆,經烘焙沖泡出來的咖啡不一定香醇,而且若溫度、濕度或通風控制不當,咖啡豆可能受潮、發霉,甚至腐敗,增加赭麴毒素A污染的風險。所以咖啡並非越陳越香,反而應該盡量選擇乾燥且新鮮的咖啡。 (2) 赭麴毒素是一種由黴菌所產生的二級代謝產物,與黃麴毒素類似,是天然的黴菌毒素。這些黴菌廣泛散布於土壤及空氣中,只要有濕潤的環境就會滋長並產生赭麴毒素。赭麴毒素中以赭麴毒素A、B及C最為重要,其中以赭麴黴毒素A的毒性最強,具有腎臟毒性及致癌性,可能導致腎臟病變;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癌症研究組織(The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的評估,將赭麴毒素A列為2B類對人可能致癌之物質(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3) 食藥署於104年1-7月抽驗烘焙咖啡豆及咖啡粉共計87件,無赭麴黴毒素A超標,皆符合規定,食藥署將定期抽驗,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4) 台灣高溫多濕的氣候很容易滋生黴菌,食物輕微發黴產生毒素時,肉眼難以辨識,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咖啡產品仍應選擇信譽良好,乾燥完全且包裝完整的產品,儲存環境尤其重要,應避免潮濕,開封後要注意保存方式,儘量隔絕空氣中的水氣進入,不要放太久,發現有異狀時即應丟棄不要食用。 參考資料: 1.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24期 http://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aspx 2.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 http://health99.hpa.gov.tw/txt/PreciousLifeZone/print.aspx?TopIcNo=702&DS=1-life (另開視窗) 3.洪富美(2012)。〈如何品嘗好咖啡〉,《新北市醫誌》,15: 66-69。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5 11 2016 |
分類: 食品 |
標題: 有人說咖啡越陳越香,咖啡豆放久一點,泡出來的咖啡更香醇,這是真的嗎? |
內容: 解答: 有人說咖啡越陳越香,咖啡豆放久一點,泡出來的咖啡更香醇,這是真的嗎? (1) 在玉米、大麥、小麥、燕麥等穀物及堅果、辣椒、咖啡豆都曾被發現受到赭麴毒素A污染,食物一旦被赭麴毒素汙染,就難以完全去除。長期貯放的咖啡豆,經烘焙沖泡出來的咖啡不一定香醇,而且若溫度、濕度或通風控制不當,咖啡豆可能受潮、發霉,甚至腐敗,增加赭麴毒素A污染的風險。所以咖啡並非越陳越香,反而應該盡量選擇乾燥且新鮮的咖啡。 (2) 赭麴毒素是一種由黴菌所產生的二級代謝產物,與黃麴毒素類似,是天然的黴菌毒素。這些黴菌廣泛散布於土壤及空氣中,只要有濕潤的環境就會滋長並產生赭麴毒素。赭麴毒素中以赭麴毒素A、B及C最為重要,其中以赭麴黴毒素A的毒性最強,具有腎臟毒性及致癌性,可能導致腎臟病變;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癌症研究組織(The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的評估,將赭麴毒素A列為2B類對人可能致癌之物質(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3) 食藥署於104年1-7月抽驗烘焙咖啡豆及咖啡粉共計87件,無赭麴黴毒素A超標,皆符合規定,食藥署將定期抽驗,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4) 台灣高溫多濕的氣候很容易滋生黴菌,食物輕微發黴產生毒素時,肉眼難以辨識,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咖啡產品仍應選擇信譽良好,乾燥完全且包裝完整的產品,儲存環境尤其重要,應避免潮濕,開封後要注意保存方式,儘量隔絕空氣中的水氣進入,不要放太久,發現有異狀時即應丟棄不要食用。 參考資料: 1.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24期 http://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aspx 2.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 http://health99.hpa.gov.tw/txt/PreciousLifeZone/print.aspx?TopIcNo=702&DS=1-life (另開視窗) 3.洪富美(2012)。〈如何品嘗好咖啡〉,《新北市醫誌》,15: 66-69。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5 11 2016 |
分類 | 藥品 |
標題 | 常常有人說沒事吃點胃藥,對於健胃整腸有幫助,這是真的嗎? |
內容 | 解答: 台灣民眾普遍有吃西藥傷腸胃的錯誤用藥觀念,因此常會主動要求醫師加開胃藥或自行到藥局購買胃藥使用,甚至養成吃胃藥的日常習慣,其實習慣性地服用胃藥不見得對胃腸有所幫助! (1) 俗稱的胃藥或胃乳(片),正確來說就是「制酸劑」,市售制酸劑成藥相當普遍,通常不是單一成分而是含多種成分複方,其作用僅為中和胃酸,降低胃中的酸度。胃酸是身體殺死細菌的第一道防線,長期服用制酸劑,胃內酸鹼值持續升高,反而造成胃腸細菌過度生長。 (2) 吃藥並非一定要加制酸劑,因有些藥品的藥效會因為併用制酸劑而降低,甚至失效;另應諮詢專業藥師,若所服用藥品可於飯後服用,亦可減少可能引起的腸胃不適。 (3) 此外制酸劑並不能防止因藥品、幽門桿菌所引起的胃腸潰瘍,而胃食道逆流(俗稱火燒心)的致病原因眾多,胃酸過多僅為其中之一,並非服用制酸劑即可。建議民眾有腸胃不適症狀時應就診,由醫師診斷並評估適切治療之藥品。 (4) 食藥署提醒民眾使用胃藥的「五要」、「五不」原則,要知道用藥風險、要看清藥物標示、要諮詢醫藥師才用藥、要告知醫藥師病況、要遵醫囑用藥、不主動要求胃藥、不隨意併用處方藥及胃藥、不長期服用胃藥、不食用咖啡、菸、酒、檳榔及辛辣食物等刺激性物質、不亂買藥。詳情可至食藥署網站的文宣品下載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Promotional.aspx),搜尋五要、五不後下載相關資料。 參考資料: 食藥署網站民眾用藥宣導專區之文宣品資料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690 |
附檔連結 | (空) |
發布日期 | 02 25 2016 |
分類: 藥品 |
標題: 常常有人說沒事吃點胃藥,對於健胃整腸有幫助,這是真的嗎? |
內容: 解答: 台灣民眾普遍有吃西藥傷腸胃的錯誤用藥觀念,因此常會主動要求醫師加開胃藥或自行到藥局購買胃藥使用,甚至養成吃胃藥的日常習慣,其實習慣性地服用胃藥不見得對胃腸有所幫助! (1) 俗稱的胃藥或胃乳(片),正確來說就是「制酸劑」,市售制酸劑成藥相當普遍,通常不是單一成分而是含多種成分複方,其作用僅為中和胃酸,降低胃中的酸度。胃酸是身體殺死細菌的第一道防線,長期服用制酸劑,胃內酸鹼值持續升高,反而造成胃腸細菌過度生長。 (2) 吃藥並非一定要加制酸劑,因有些藥品的藥效會因為併用制酸劑而降低,甚至失效;另應諮詢專業藥師,若所服用藥品可於飯後服用,亦可減少可能引起的腸胃不適。 (3) 此外制酸劑並不能防止因藥品、幽門桿菌所引起的胃腸潰瘍,而胃食道逆流(俗稱火燒心)的致病原因眾多,胃酸過多僅為其中之一,並非服用制酸劑即可。建議民眾有腸胃不適症狀時應就診,由醫師診斷並評估適切治療之藥品。 (4) 食藥署提醒民眾使用胃藥的「五要」、「五不」原則,要知道用藥風險、要看清藥物標示、要諮詢醫藥師才用藥、要告知醫藥師病況、要遵醫囑用藥、不主動要求胃藥、不隨意併用處方藥及胃藥、不長期服用胃藥、不食用咖啡、菸、酒、檳榔及辛辣食物等刺激性物質、不亂買藥。詳情可至食藥署網站的文宣品下載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Promotional.aspx),搜尋五要、五不後下載相關資料。 參考資料: 食藥署網站民眾用藥宣導專區之文宣品資料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690 |
附檔連結: (空) |
發布日期: 02 25 2016 |
[ 搜尋所有
食藥署 ... ]
根據姓名 王志中 邱仲慶 王英偉 陳綉琴 張志誠 高霈馨 陳宗鷹 簡志誠 鄒美勇 田雨生 鄭紹宇 陳貞吟 褚錦承 王鈺霖 郭進榮 林高章 蘇慧真 柯雅婷編輯 找到的相關資料
與疑似物質使用疾患非癌病人之疼痛照護參考手冊同分類的臺灣出版新書預告書訊
| 作者: 柞刈湯葉原作; 新川權兵衛漫畫; 吳端庭譯 | 出版單位: 臺灣角川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青少年 | 頁數: 17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743-174-5 (第3冊:平裝, 178面, 18公分) |
| 作者: (明)憨山德清著解; 林中華白話文編譯 | 出版單位: 林中華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427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43-6746-7 (平裝, 427面, 21公分) |
| 作者: 深山ユーキ原作; 葉生田采丸漫畫; 雪淬譯 | 出版單位: 臺灣角川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64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743-175-2 (第1冊:平裝, 164面, 18公分) |
| 作者: Mr lwi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6-9 (精裝, 12面, 19X19公分) |
| 作者: 黃舒屏主編 | 出版單位: 臺灣美術館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6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2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86-05-9503-1 (平裝, NT$180, 128面, 21公分) |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7-6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8-3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9-0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 作者: 闕惠瑜, 陳玉婉編輯 | 出版單位: 考試院 | 版次: 第一版 | 出版年月: 108/06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16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86-05-9504-8 (平裝, 116面, 30公分) |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0-6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 作者: Sophie Gourion作; Isabelle Maroger插畫;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54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1-3 (精裝, 54面, 23X27公分) |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3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2-0 (精裝, 38面, 30公分) |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3-7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4-4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5-1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作者: 柞刈湯葉原作; 新川權兵衛漫畫; 吳端庭譯 | 出版單位: 臺灣角川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青少年 | 頁數: 17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743-174-5 (第3冊:平裝, 178面, 18公分) |
作者: (明)憨山德清著解; 林中華白話文編譯 | 出版單位: 林中華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427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43-6746-7 (平裝, 427面, 21公分) |
作者: 深山ユーキ原作; 葉生田采丸漫畫; 雪淬譯 | 出版單位: 臺灣角川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64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743-175-2 (第1冊:平裝, 164面, 18公分) |
作者: Mr lwi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初版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6-9 (精裝, 12面, 19X19公分) |
作者: 黃舒屏主編 | 出版單位: 臺灣美術館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6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2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86-05-9503-1 (平裝, NT$180, 128面, 21公分)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7-6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8-3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49-0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作者: 闕惠瑜, 陳玉婉編輯 | 出版單位: 考試院 | 版次: 第一版 | 出版年月: 108/06 | 適讀對象: 成人(一般) | 頁數: 116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86-05-9504-8 (平裝, 116面, 30公分) |
作者: Marion Zoubenko作; 禾流編輯團隊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1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0-6 (精裝, 12面, 16X17公分) |
作者: Sophie Gourion作; Isabelle Maroger插畫;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7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54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1-3 (精裝, 54面, 23X27公分)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38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2-0 (精裝, 38面, 30公分)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3-7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4-4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作者: Stephanie Couturier作; 李旻諭譯 | 出版單位: 禾流文創 | 版次: | 出版年月: 108/08 | 適讀對象: 學前兒童 | 頁數: 22 | 得獎紀錄: | ISBN: 978-957-8930-55-1 (精裝, 22面, 18X20公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