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 資格條件是(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大學食品或醫藥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食品藥物化粧品相關法規及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並具有食品藥物化粧品行政管理及稽查實務2年經驗以上者尤佳。 (三) 工作積極進取,不..., 工作項目是(一) 食品藥物及醫療器材輸入查驗相關業務。 (二) 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本職缺視情況配合輪值夜班、輪班。.
ORG_ID | A21020000I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技術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nishimoto@fd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大學食品或醫藥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食品藥物化粧品相關法規及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並具有食品藥物化粧品行政管理及稽查實務2年經驗以上者尤佳。 (三) 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
工作項目 | (一) 食品藥物及醫療器材輸入查驗相關業務。 (二) 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本職缺視情況配合輪值夜班、輪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四)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上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五)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22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87-8327陳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0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20000I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技士 |
職系衛生技術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nishimoto@fda.gov.tw |
資格條件(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大學食品或醫藥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食品藥物化粧品相關法規及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並具有食品藥物化粧品行政管理及稽查實務2年經驗以上者尤佳。 (三) 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
工作項目(一) 食品藥物及醫療器材輸入查驗相關業務。 (二) 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本職缺視情況配合輪值夜班、輪班。 |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四)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上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五)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22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87-8327陳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0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技士地圖 [ 導航 ]
技士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