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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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護士;護理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資格條件是(一)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 (三) 具中華民國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證書。(證書不可過期) (四) 具地區醫院以上或洗腎診所血液透析5年以上服務經歷。(本項採計截至113年9月30日止,請檢附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診所執行血液透析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工作項目是(一) 血液透析護理工作。 (二) 協助血液透析室相關業務。 (三) 依臨床工作內容狀況交辦業務辦理。.
ORG_ID | A21004600P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士(生)級至士(生)級或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 | 護士;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Y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grin843@tait.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 (三) 具中華民國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證書。(證書不可過期) (四) 具地區醫院以上或洗腎診所血液透析5年以上服務經歷。(本項採計截至113年9月30日止,請檢附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診所執行血液透析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五) 具下列訓練證書、證照或經驗者尤佳:ACLS證書。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血液透析護理工作。 (二) 協助血液透析室相關業務。 (三) 依臨床工作內容狀況交辦業務辦理。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
聯絡方式 | (一) 紙本辦理與線上報名擇一: 1. 「紙本辦理」: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s://www.tait.mohw.gov.tw/)→上方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應徵人員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併同應附相關表件於113年10月14日前(寄達)郵寄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公職士(生)級護士~師(三)級護理師」。(以郵戳為憑) 2. 「線上報名」: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應附相關表件掃描電子檔),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grin843@tait.mohw.gov.tw信箱) (二) 應附相關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中華民國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護士、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公私立機關(構)、診所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現職公務人員另需檢附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或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診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三) 甄試方式: 1.第一階段筆試40%:需筆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方得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2.第二階段口試60%。 3.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 筆(口)試時間:擬另通知應徵人員。 (五) 聯絡人電話:如需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院護理科周主任(089-324112分機1310);如需詢問徵才相關事宜,請洽本院人事室賴先生(089-324112分機1321)。 (六)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八) 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及甄試日期公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九) 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60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4600P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士(生)級至士(生)級或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護士;護理師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Y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grin843@tait.mohw.gov.tw |
資格條件(一)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 (三) 具中華民國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證書。(證書不可過期) (四) 具地區醫院以上或洗腎診所血液透析5年以上服務經歷。(本項採計截至113年9月30日止,請檢附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診所執行血液透析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五) 具下列訓練證書、證照或經驗者尤佳:ACLS證書。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 血液透析護理工作。 (二) 協助血液透析室相關業務。 (三) 依臨床工作內容狀況交辦業務辦理。 |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
聯絡方式(一) 紙本辦理與線上報名擇一: 1. 「紙本辦理」: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s://www.tait.mohw.gov.tw/)→上方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應徵人員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併同應附相關表件於113年10月14日前(寄達)郵寄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公職士(生)級護士~師(三)級護理師」。(以郵戳為憑) 2. 「線上報名」: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應附相關表件掃描電子檔),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grin843@tait.mohw.gov.tw信箱) (二) 應附相關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中華民國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護士、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公私立機關(構)、診所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現職公務人員另需檢附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或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診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三) 甄試方式: 1.第一階段筆試40%:需筆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方得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2.第二階段口試60%。 3.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 筆(口)試時間:擬另通知應徵人員。 (五) 聯絡人電話:如需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院護理科周主任(089-324112分機1310);如需詢問徵才相關事宜,請洽本院人事室賴先生(089-324112分機1321)。 (六)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八) 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及甄試日期公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九) 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60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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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護理師的地址位於
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