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石鼎美古宅
- 文資局古蹟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個案名稱台南石鼎美古宅的級別名稱是直轄市定古蹟, 所屬主管機關是臺南市政府, 指定登錄理由是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90條綜合評定之.
#台南石鼎美古宅的地圖
案件編號 | 19970402000001 |
個案名稱 | 台南石鼎美古宅 |
級別代碼 | 1.1.2 |
級別名稱 |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 1:code : A3 name : 宅第
|
歷史沿革 | 石鼎美古厝創建於清道光23年(西元1843年),石時榮四子石耀宗高中舉人,石時榮晉升至士紳行列,石鼎美古宅係石時榮為了在臺落籍並迎接四子石耀宗高中舉人時所建。據石萬壽先生口述:「當時在蓋的時候,因為還沒有取得功名,無法興建翹脊厝,所以先從護厝先蓋起,那時大家都笑說『袂起大厝,先起護龍』那時石時榮蓋石鼎美古宅時並沒有照興建房子的順序來做」。當時受《清會典》所載的宅第制度規限,石時榮對於兒子所準備的鄉試即抱以極大期望,並已於石鼎美號店面後方準備興建房舍。石鼎美古厝係一座「七包三」式坐北朝南的閩南式傳統民居建築,坐落於石家店面後方,為當時大西門外唯一的大宅院。雖然後來擴建之規模現已部分拆建,石鼎美宅原創部分尚保存甚佳,在西區鬧區巷中,更顯為寧靜。石氏後輩子孫在清領時期不乏國學生、庠生、優廩生、舉人等,當今後輩亦有詩人、文學、史學、地理學等領域的教授,可見石氏一族為書香傳家之古風。
民國86年(西元1996年)由石鼎美古宅現居住人石萬壽先生向臺南市政府提出列級古蹟申請,因石鼎美古宅為臺南市內保存較為完整之清領時期傳統式民居建築,予以列入臺南市第三級古蹟。 |
評定基準 |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 | 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90條綜合評定之 |
法令依據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
所屬主管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現況地址 | 1:itemNo : 1 cityName : 臺南市 distName : 中西區 address : 西門路二段225巷4號
|
經度 | 120.19898829253 |
緯度 | 22.995584966504 |
主管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 |
主管機關單位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195/photo/pic003_c.jpg
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195/photo/pic003.jpgnamepic003 |
所有權屬 | 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2: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3: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4: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970402000001 |
外觀特徵 | 石鼎美古厝現為一四合院形式,石鼎美古厝空間組織主要可分為:倒照廳、門廳、正廳、東西二側過水廊與正廳後方之左側過水廊等六個區域。倒照廳中脊上方有一旭日泥塑,現倒照廳僅剩明間與右次間。石鼎美古厝之前廳與正廳,目前格局相當完整,各類木雕、石雕樸素不華,但卻頗為精緻,屋脊起伏變化亦屬特殊。牆體有磚砌牆體、木隔屏等構造,簷廊為木石複合柱體,內室則為全木柱,充分反映民居建築應自然環境條件、工匠技術和用物哲學相互融通。雖然歷年來經過整修,此宅中大部份建材仍維持原物,在臺灣諸多古蹟中頗為難得。「文魁」匾是為重要文物,而其於臺南市發展過程中之意義及重要性,更值得注意。 |
室內特徵 | 從風格式樣判斷,石鼎美古厝係屬泉州民居式建築,泉州民居平面配置特徵為下落、頂落、護龍(或稱櫸頭);標準之泉州式住宅型態為三開間兩落大厝;比對石鼎美古宅現存之平面形式與泉州標準式平面相近。 |
使用情形 | (空)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屋頂防水、木構件白蟻蛀蝕、木構件變形、油漆脫落 |
現狀 | (空) |
網站名稱 | 台南旅遊網 |
網址 | https://www.twtainan.net/zh-tw/attractions/detail/701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06-2213597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內民字第8674829號 公告日期 : 1997-04-02 09:46:40.0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04-23/b1d2100b-c744-49a8-864d-eea2ef5e48f5/053台南石鼎美古宅公告.pdf |
地籍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1-10-27/8254925b-6095-4b64-bbec-7eedd0f3f650/臺南石鼎美古宅地籍圖.jpg |
repImgId | 1083 |
案件編號19970402000001 |
個案名稱台南石鼎美古宅 |
級別代碼1.1.2 |
級別名稱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1:code : A3 name : 宅第
|
歷史沿革石鼎美古厝創建於清道光23年(西元1843年),石時榮四子石耀宗高中舉人,石時榮晉升至士紳行列,石鼎美古宅係石時榮為了在臺落籍並迎接四子石耀宗高中舉人時所建。據石萬壽先生口述:「當時在蓋的時候,因為還沒有取得功名,無法興建翹脊厝,所以先從護厝先蓋起,那時大家都笑說『袂起大厝,先起護龍』那時石時榮蓋石鼎美古宅時並沒有照興建房子的順序來做」。當時受《清會典》所載的宅第制度規限,石時榮對於兒子所準備的鄉試即抱以極大期望,並已於石鼎美號店面後方準備興建房舍。石鼎美古厝係一座「七包三」式坐北朝南的閩南式傳統民居建築,坐落於石家店面後方,為當時大西門外唯一的大宅院。雖然後來擴建之規模現已部分拆建,石鼎美宅原創部分尚保存甚佳,在西區鬧區巷中,更顯為寧靜。石氏後輩子孫在清領時期不乏國學生、庠生、優廩生、舉人等,當今後輩亦有詩人、文學、史學、地理學等領域的教授,可見石氏一族為書香傳家之古風。
民國86年(西元1996年)由石鼎美古宅現居住人石萬壽先生向臺南市政府提出列級古蹟申請,因石鼎美古宅為臺南市內保存較為完整之清領時期傳統式民居建築,予以列入臺南市第三級古蹟。 |
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90條綜合評定之 |
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
所屬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 |
現況地址1:itemNo : 1 cityName : 臺南市 distName : 中西區 address : 西門路二段225巷4號
|
經度120.19898829253 |
緯度22.995584966504 |
主管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 |
主管機關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 |
代表圖像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195/photo/pic003_c.jpg
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9195/photo/pic003.jpgnamepic003 |
所有權屬1:ownerType : 土地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2: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3: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4:ownerType : 建築所有人 ownerName : 石OO
|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970402000001 |
外觀特徵石鼎美古厝現為一四合院形式,石鼎美古厝空間組織主要可分為:倒照廳、門廳、正廳、東西二側過水廊與正廳後方之左側過水廊等六個區域。倒照廳中脊上方有一旭日泥塑,現倒照廳僅剩明間與右次間。石鼎美古厝之前廳與正廳,目前格局相當完整,各類木雕、石雕樸素不華,但卻頗為精緻,屋脊起伏變化亦屬特殊。牆體有磚砌牆體、木隔屏等構造,簷廊為木石複合柱體,內室則為全木柱,充分反映民居建築應自然環境條件、工匠技術和用物哲學相互融通。雖然歷年來經過整修,此宅中大部份建材仍維持原物,在臺灣諸多古蹟中頗為難得。「文魁」匾是為重要文物,而其於臺南市發展過程中之意義及重要性,更值得注意。 |
室內特徵從風格式樣判斷,石鼎美古厝係屬泉州民居式建築,泉州民居平面配置特徵為下落、頂落、護龍(或稱櫸頭);標準之泉州式住宅型態為三開間兩落大厝;比對石鼎美古宅現存之平面形式與泉州標準式平面相近。 |
使用情形(空)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屋頂防水、木構件白蟻蛀蝕、木構件變形、油漆脫落 |
現狀(空) |
網站名稱台南旅遊網 |
網址https://www.twtainan.net/zh-tw/attractions/detail/701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6-2213597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公告文號 : 內民字第8674829號 公告日期 : 1997-04-02 09:46:40.0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1-04-23/b1d2100b-c744-49a8-864d-eea2ef5e48f5/053台南石鼎美古宅公告.pdf |
地籍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cadasters/2021-10-27/8254925b-6095-4b64-bbec-7eedd0f3f650/臺南石鼎美古宅地籍圖.jpg |
repImgId1083 |
台南石鼎美古宅地圖 [ 導航 ]
根據識別碼 19970402000001 找到的相關資料
無其他 台南石鼎美古宅 資料。
[ 搜尋所有 台南石鼎美古宅 ... ]
根據電話 06-2213597 找到的相關資料
(以下顯示 8 筆) (或要:直接搜尋所有 06-2213597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82條綜合評定之 @ 文資局古蹟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墓碑已佚失,墓塚已堆平,土槨上部受耕作破壞部份,棺內骨骸及棺木於發現時已遭擾亂,發掘過程另行取出保存。目前以鐵皮屋搭蓋遮光保護,防止雜草蔓延。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麻豆水堀頭遺址之三合土結構部分埋藏地下,可見部份大致完好。其週遭地區,目前為「麻豆古港暨水堀頭史蹟文化園區」。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原台南縣政府文化局已辦理完成「糖廍強固維護計畫」,將糖廍之土埆結構,以矽酸酯(silicic acid ester)和OH100等材質強固後,完成回填保護作業。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南關里東遺址」為南科園區最早的遺址之一,內涵豐富,保存環境佳,具有文化代表性及文化資產價值。
(二)「右先方遺址」保存台灣新石器時代中期牛稠子文化完整資料,內容豐富,具文化期相之代表性,及文... | 現狀: (一)管理人1: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臺南市善化區善科段62-0、63-0、74-0、75-0、65-0、71-0、72-0、79-0、81-0、83-0、84-0、86-0、87-0、106-...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旗竿地遺址」據有烏山頭期、蔦松期與近代漢人遺留等文化層,保存良好,具代表性。 | 現狀: 廣場用地現地保留,規劃為停車場,現已完成填土。其餘為綠地及道路覆蓋。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瘦砂遺址」包含三層文化層,出土遺物及生態遺物豐富,其中大湖文化保存豐富,狀態良好。 | 現狀: 現為樹谷園區綠4及公滯5用地,保存狀況佳。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五間厝南遺址」,有黑陶文化等文化層,具多樣性,內涵豐富且保存狀況良好,具文化期相之代表性。 | 現狀: 1.遺址西側專35用地業經搶救發掘。
2.遺址東側綠26用地規劃為公園綠地,且遺留埋藏深,保存狀況良好。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82條綜合評定之 @ 文資局古蹟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墓碑已佚失,墓塚已堆平,土槨上部受耕作破壞部份,棺內骨骸及棺木於發現時已遭擾亂,發掘過程另行取出保存。目前以鐵皮屋搭蓋遮光保護,防止雜草蔓延。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麻豆水堀頭遺址之三合土結構部分埋藏地下,可見部份大致完好。其週遭地區,目前為「麻豆古港暨水堀頭史蹟文化園區」。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指定之基準 | 現狀: 原台南縣政府文化局已辦理完成「糖廍強固維護計畫」,將糖廍之土埆結構,以矽酸酯(silicic acid ester)和OH100等材質強固後,完成回填保護作業。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南關里東遺址」為南科園區最早的遺址之一,內涵豐富,保存環境佳,具有文化代表性及文化資產價值。
(二)「右先方遺址」保存台灣新石器時代中期牛稠子文化完整資料,內容豐富,具文化期相之代表性,及文... | 現狀: (一)管理人1: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臺南市善化區善科段62-0、63-0、74-0、75-0、65-0、71-0、72-0、79-0、81-0、83-0、84-0、86-0、87-0、106-...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旗竿地遺址」據有烏山頭期、蔦松期與近代漢人遺留等文化層,保存良好,具代表性。 | 現狀: 廣場用地現地保留,規劃為停車場,現已完成填土。其餘為綠地及道路覆蓋。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瘦砂遺址」包含三層文化層,出土遺物及生態遺物豐富,其中大湖文化保存豐富,狀態良好。 | 現狀: 現為樹谷園區綠4及公滯5用地,保存狀況佳。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考古遺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五間厝南遺址」,有黑陶文化等文化層,具多樣性,內涵豐富且保存狀況良好,具文化期相之代表性。 | 現狀: 1.遺址西側專35用地業經搶救發掘。
2.遺址東側綠26用地規劃為公園綠地,且遺留埋藏深,保存狀況良好。 @ 文資局考古遺址 |
[ 搜尋所有 06-2213597 ... ]
在『文資局古蹟』資料集內搜尋:
與台南石鼎美古宅同分類的文資局古蹟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較具重要性:
自由之家原為臺灣銀行董事長(頭取)宅邸,興建於1902年,1911年轉為「台銀俱樂部」供員工休憩之用。1945年二戰後交由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作為外事招待所,接待外賓及國際友人之... |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較具重要性:
大同之家創建於民國42(1953)年,由當時美援運用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家淦先生為爭取美援而規劃,交臺灣銀行與聯勤總部外事處合建,作為接待美軍援華顧問團之用;1975年轉為嚴家淦總統接...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大安溪鐵橋位於臺鐵舊山線,興建於1903年,1908年竣工,曾是日治時期運送物產及南北間連絡的重要橋梁,見證鐵路發展史。橋梁本體為磚石混砌構造體,鋼桁架結構屬「下承式曲弦桁樑」,除具歷史文化價值外,並...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建築約建於1930年代,原屋主許嵩煙先生為第一屆臺南市議會議員。本建築為西洋歷史式樣街屋,其中建物女兒牆、柱頭及立面浮雕皆工藝精美且細緻,為裝飾主義中後期之風格;二樓明間為傳統穿鬪大木棟架,楹端雞舌...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曾氏先人移民臺灣,曾任官務,從清代至日治均為地方重要人士,見證地方開發之史實,具有歷史人物價值,為溪口地方史研究不可或缺;彩繪壁畫工法特殊、筆法細膩,為昭和年間作法,...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此建築見證日本統治時期校長及教職員之生活空間,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後繼續沿用,在空間場域當中具歷史之意義。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為和洋折衷式,屋架採用和...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清光緒年間中舉的李氏族人所建之「旗桿厝」,為臺灣北部淡水地區少見的官紳宅第,深具歷史文化價值,見證燕樓李氏之科舉功名成就。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之指定基準。
2.建築...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金門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后水頭黃奕本古厝為一落四攑頭並結合洋樓式迴向之格局,五腳基洋樓採傳統磚砌和鋼筋混凝土混合構造,展現了金門在地營造技術與特色。其前迴向洋樓,為后水頭聚落唯一洋樓,可代表金門典型的地方僑匯建築發展歷程,見...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建築空間復合了漢式與日式居住文化,彰顯臺灣歷史進程中文化的複雜面向,也見證了竹東的拓墾歷史。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約建於1916年,大木及彩繪匠師均為客...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蔡氏宗族對新埔地方公共事務有重要貢獻,而蔡蔭棠為臺灣重要前輩畫家。蔡屋左橫屋雖僅餘三分之二,但其泥塑、彩繪、門窗石雕精美;和洋風建築細膩而優美,深具藝術價值。
2.... |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
(1)反映清代以來艋舺地區泉州三邑移民的拓墾與信仰遷移的過程:隨著清代臺北盆地的開發,艋舺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商業中心,各行業並組成不同的同業公會「行郊」,... |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
(1)反映清領時期以來大龍峒地區泉州同安移民拓墾的發展與信仰的演變:保生大帝原為福建泉州同安人之鄉土信仰,又具有醫藥神的特性,符合臺灣開發過程中移民... |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本案建築見證新竹市消防系統的發展歷史,日治時期公共設施的表徵。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本案建築高塔之瞭望設施、現代設計之造型,立面貼面磚裝飾皆具日治時期之...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麻豆林家為麻豆地區重要且具代表性之家族,家族成員在地方商業及文武功名之發展殊為可觀,祖厝見證家族在麻豆地區之經略及地方文史發展,具高度歷史價值。
(2)表現各時代...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護濟宮創建於清乾隆年間,作為地區信仰的中心,保存麻豆地區特有的傳統文化活動「十八媱」,其二百多年間的廟宇歷史,見證地方發展過程,具有重要文化及歷史意義。建築裝飾包...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較具重要性:
自由之家原為臺灣銀行董事長(頭取)宅邸,興建於1902年,1911年轉為「台銀俱樂部」供員工休憩之用。1945年二戰後交由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作為外事招待所,接待外賓及國際友人之...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較具重要性:
大同之家創建於民國42(1953)年,由當時美援運用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家淦先生為爭取美援而規劃,交臺灣銀行與聯勤總部外事處合建,作為接待美軍援華顧問團之用;1975年轉為嚴家淦總統接...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大安溪鐵橋位於臺鐵舊山線,興建於1903年,1908年竣工,曾是日治時期運送物產及南北間連絡的重要橋梁,見證鐵路發展史。橋梁本體為磚石混砌構造體,鋼桁架結構屬「下承式曲弦桁樑」,除具歷史文化價值外,並...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建築約建於1930年代,原屋主許嵩煙先生為第一屆臺南市議會議員。本建築為西洋歷史式樣街屋,其中建物女兒牆、柱頭及立面浮雕皆工藝精美且細緻,為裝飾主義中後期之風格;二樓明間為傳統穿鬪大木棟架,楹端雞舌...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曾氏先人移民臺灣,曾任官務,從清代至日治均為地方重要人士,見證地方開發之史實,具有歷史人物價值,為溪口地方史研究不可或缺;彩繪壁畫工法特殊、筆法細膩,為昭和年間作法,...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此建築見證日本統治時期校長及教職員之生活空間,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後繼續沿用,在空間場域當中具歷史之意義。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為和洋折衷式,屋架採用和...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清光緒年間中舉的李氏族人所建之「旗桿厝」,為臺灣北部淡水地區少見的官紳宅第,深具歷史文化價值,見證燕樓李氏之科舉功名成就。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之指定基準。
2.建築...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金門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后水頭黃奕本古厝為一落四攑頭並結合洋樓式迴向之格局,五腳基洋樓採傳統磚砌和鋼筋混凝土混合構造,展現了金門在地營造技術與特色。其前迴向洋樓,為后水頭聚落唯一洋樓,可代表金門典型的地方僑匯建築發展歷程,見...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建築空間復合了漢式與日式居住文化,彰顯臺灣歷史進程中文化的複雜面向,也見證了竹東的拓墾歷史。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約建於1916年,大木及彩繪匠師均為客...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蔡氏宗族對新埔地方公共事務有重要貢獻,而蔡蔭棠為臺灣重要前輩畫家。蔡屋左橫屋雖僅餘三分之二,但其泥塑、彩繪、門窗石雕精美;和洋風建築細膩而優美,深具藝術價值。
2....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
(1)反映清代以來艋舺地區泉州三邑移民的拓墾與信仰遷移的過程:隨著清代臺北盆地的開發,艋舺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商業中心,各行業並組成不同的同業公會「行郊」,...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
(1)反映清領時期以來大龍峒地區泉州同安移民拓墾的發展與信仰的演變:保生大帝原為福建泉州同安人之鄉土信仰,又具有醫藥神的特性,符合臺灣開發過程中移民...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本案建築見證新竹市消防系統的發展歷史,日治時期公共設施的表徵。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本案建築高塔之瞭望設施、現代設計之造型,立面貼面磚裝飾皆具日治時期之...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麻豆林家為麻豆地區重要且具代表性之家族,家族成員在地方商業及文武功名之發展殊為可觀,祖厝見證家族在麻豆地區之經略及地方文史發展,具高度歷史價值。
(2)表現各時代...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護濟宮創建於清乾隆年間,作為地區信仰的中心,保存麻豆地區特有的傳統文化活動「十八媱」,其二百多年間的廟宇歷史,見證地方發展過程,具有重要文化及歷史意義。建築裝飾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