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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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文化部,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2, 工作地址是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資格條件是一、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國際交流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英語初級應用能力者,如另具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捷克語或日語等英語以外語言專長者從優考量(請檢具語言能力檢測證明)。 三、具公務部門行政經驗者從優考量。, 工作項目是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A25000000E |
徵才機關 | 文化部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
職稱 |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2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yunai@mo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國際交流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英語初級應用能力者,如另具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捷克語或日語等英語以外語言專長者從優考量(請檢具語言能力檢測證明)。 三、具公務部門行政經驗者從優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3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512-6274 程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列入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預估報到日期為114年1月至2月間)。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0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5000000E |
徵才機關文化部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
職稱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2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yunai@moc.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國際交流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英語初級應用能力者,如另具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捷克語或日語等英語以外語言專長者從優考量(請檢具語言能力檢測證明)。 三、具公務部門行政經驗者從優考量。 |
工作項目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
聯絡方式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3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512-6274 程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列入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預估報到日期為114年1月至2月間)。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0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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