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癌瑪注射液
- 未註銷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中文品名衛癌瑪注射液的英文品名是Vegzelm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 適應症是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 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 劑型是注射液劑, 包裝是玻璃小瓶裝;;盒裝, 藥品類別是限由醫師使用, 主成分略述是BEVACIZUMAB, 申請商名稱是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有效日期是2029/01/09.
許可證字號 | 衛部菌疫輸字第001245號 |
註銷狀態 | (空) |
註銷日期 | (空) |
註銷理由 | (空) |
有效日期 | 2029/01/09 |
發證日期 | 2024/01/09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舊證字號 | (空) |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DHA06000124501 |
中文品名 | 衛癌瑪注射液 |
英文品名 | Vegzelm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 |
適應症 |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 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治療。與含有fluoropyrimidine-irinotecan-或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做為第一線已接受過Vegzelma 併用化療後惡化之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轉移性乳癌(mBC) 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 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復發之成人病人。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NSCLC)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併用erlotinib,可作為無法手術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且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活化性突變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Epithelial Ovarian, Fallopian Tube or Primary Peritoneal Cancer)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Vegzelma,可以做為第三期或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治療。與carboplatin及gemcitabine合併使用,可以做為曾接受過第一線含鉑類藥物(Platinum-based) 化學治療間隔至少6個月再復發 (即,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治療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Vegzelma治療,可以做為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併用paclitaxel、topotecan或pegylated liposomal doxorubicin可以做為接受過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化療治療後6個月內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抗藥性)、之前接受不超過2種化療療程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VEGF)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Persistent,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與paclitaxel及cisplatin合併使用可用於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與paclitaxel及topotecan合併使用可用於無法接受含鉑類藥物治療(platinum therapy)病人之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子宮頸癌。 |
劑型 | 注射液劑 |
包裝 | 玻璃小瓶裝;;盒裝 |
藥品類別 | 限由醫師使用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 (空) |
主成分略述 | BEVACIZUMAB |
申請商名稱 | 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3樓之1 |
申請商統一編號 | 52422868 |
製造商名稱 | CELLTRION INC. |
製造廠廠址 | 20, ACADEMY-RO, 51BEON-GIL, YEONSU-GU, INCHEON, 22014, REPUBLIC OF KOREA |
製造廠公司地址 | (空) |
製造廠國別 | KR |
製程 | 原料藥及成品製造廠 |
異動日期 | 2024/02/26 |
用法用量 | 詳見仿單 |
包裝與國際條碼 | 玻璃小瓶裝;;盒裝 |
許可證字號衛部菌疫輸字第001245號 |
註銷狀態(空) |
註銷日期(空) |
註銷理由(空) |
有效日期2029/01/09 |
發證日期2024/01/09 |
許可證種類製 劑 |
舊證字號(空) |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DHA06000124501 |
中文品名衛癌瑪注射液 |
英文品名Vegzelm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 |
適應症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 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治療。與含有fluoropyrimidine-irinotecan-或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做為第一線已接受過Vegzelma 併用化療後惡化之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轉移性乳癌(mBC) 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 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復發之成人病人。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NSCLC)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併用erlotinib,可作為無法手術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且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活化性突變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Epithelial Ovarian, Fallopian Tube or Primary Peritoneal Cancer)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Vegzelma,可以做為第三期或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治療。與carboplatin及gemcitabine合併使用,可以做為曾接受過第一線含鉑類藥物(Platinum-based) 化學治療間隔至少6個月再復發 (即,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治療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Vegzelma治療,可以做為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併用paclitaxel、topotecan或pegylated liposomal doxorubicin可以做為接受過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化療治療後6個月內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抗藥性)、之前接受不超過2種化療療程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VEGF)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Persistent,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與paclitaxel及cisplatin合併使用可用於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與paclitaxel及topotecan合併使用可用於無法接受含鉑類藥物治療(platinum therapy)病人之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子宮頸癌。 |
劑型注射液劑 |
包裝玻璃小瓶裝;;盒裝 |
藥品類別限由醫師使用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空) |
主成分略述BEVACIZUMAB |
申請商名稱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3樓之1 |
申請商統一編號52422868 |
製造商名稱CELLTRION INC. |
製造廠廠址20, ACADEMY-RO, 51BEON-GIL, YEONSU-GU, INCHEON, 22014, REPUBLIC OF KOREA |
製造廠公司地址(空) |
製造廠國別KR |
製程原料藥及成品製造廠 |
異動日期2024/02/26 |
用法用量詳見仿單 |
包裝與國際條碼玻璃小瓶裝;;盒裝 |
衛癌瑪注射液地圖 [ 導航 ]
衛癌瑪注射液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3樓之1